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 (2019-2020学年)

创建时间:  2020/12/01  赵志华   浏览次数: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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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年度报告表

(2019-2020学年)







学校名称        上海大学          

申报类别  □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

☑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法定代表人        刘昌胜          

主管领导         欧阳华          

        魏孝伟          

联系方式       18817394061        

填表日期      2020116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表

二〇一七年七月

填表说明

一、本年度报告制表以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文件为依据,并选取主要内容形成“填写要点”,请根据填写要点逐项进行填写;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填写内容可以超出“填写要点”的范围。

二、请以简述的形式进行填写,并注意填写内容的量化、要素化,突出重点,避免空洞、宏观的长篇累牍,如报告校内规章制度及相关机制建设,应直接体现文件名称、文号及发文日期,并择要点及特点进行概述。

三、本年度报告制表涉及机制建设等部分内容为常规性填写栏目,学校在首次填写时应当逐项填写,在之后年度中可仅就本年度具体情况予以更新。

四、本表格可附页,对于表格内未尽事宜或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的事项,学校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交

五、教育行政部门可能根据学校填报情况要求学校提交补充支撑材料。

所有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并提交电子版供教育行政部门存档。

具体内涵

填写内容及填写要点

1.学校建章立制情况

1.1章程建设及实施情况

l 学校现行有效的章程于 2015 2 11 日经核准。

l 学校☑有/□没有章程实施的工作方案(请注明文件名称:《关于<上海大学章程>发布实施后的相关工作计划》),

☑已设有/□未设 专门队伍推进章程实施工作。

l 学校章程 ☑已经/□没有 向社会公开,接受校内外监督。(请注明公开方式: 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shu.edu.cn、学校信息公开网www.xxgk.shu.edu.cn/

1.2配套制度建设情况

l 请注明相关类别校内规章制度的数量,教育教学类(39)、资产财务类(37)、教职工聘评及人事管理类(60)、学生招生及学籍管理类(10)、科研管理类(42)、后勤保障类(9)、安全管理类(13)、其他(89)

l 如有直接涉及依法治校的相关校内文件,请列举相关文件名称及文号:《上海大学团委、党政办、法学院关于联合举办第二届法治文化节的通知》、《关于调整上海大学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成员的通知》

1.3实施及保障机制

l 为使校内规章制度与章程相配套,学校 ☑已全部形成/□已部分形成/□未形成 规范的立、改、废流程,涵盖 ☑意见征询机制、☑合法合规审查机制、☑公开与公示机制、☑跟踪与评估机制、☑规章汇编机制、☑档案保管机制、□其他(请注明:      )等。

l 章程制定并实施后,本年度以章程为依据,新发布校内规章制度 34 件,修改 6 件,废止 8 件。

2.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情况

2.1决策机制

l 学校 ☑已经/□尚未 明确界定校内不同事务的决策权,☑已经/□尚未 明确决策机构的职权,建立了☑(公办学校)党委会、□(民办学校)董/理事会议、☑校长办公会、☑其他(请注明:常委会、全委会、二级学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二级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l 学校 ☑设有/□未设 校内“三重一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和论证评估等机制,请简要描述:__2019年5月5日,上海大学印发《上海大学关于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有关规定》,明确了需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并建立决策前论证、咨询和评估制度。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均由领导班子以党委全体会议,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形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策  

l 学校重大决策前,☑已经/□尚未建立公开征求意见制度。

l 学校做出的重大决策,☑已经/□尚未建立公示等监督制度。

2.2二级管理

l 学校 ☑实行/□不实行 校院(系)二级管理,☑已制定/□未制定 二级管理相关制度(请注明:《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二级党组织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试行)》、《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二级单位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上海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纪检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已建立/□未建立 二级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及相应的议事规则(请注明:《上海大学二级学院(学部、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

l 请简要描述二级学院(系)与学校之间的管理权限划分及权利义务关系   :                                                            

根据《上海大学章程》的规定,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校根据学科和社会发展需要设立、变更和撤销学院。学院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可依照程序和规定下设系、研究所等机构。独立建制的系与学院具有同等的地位。院(系)是学校依法自主设置二级单位,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3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

l 学校☑已设有/□未设 教职工代表大会,请描述本年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会议 1 次,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本年度实际履行的职权:

□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   本年度未进行 );

☑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聚焦重点奋勇攻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聚焦重点奋勇攻坚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上海大学2019年度财务决算与2020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进与上海城市地位相匹配的高水平大学建设进程中彰显工会作用》);

☑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大学岗位绩效管理改革方案》);

☑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大学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工作报告》);

☑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大学第五届教代会代表评议校领导   );

☑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教代会代表分组讨论意见建议汇总》);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4学术组织建设及权力行使

l 学校☑已设有/□未设 学术委员会。

l 本校学术委员会由 23 人组成。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占比_43.5%_;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专任教授占比_56.5%_;青年教师占比 13% ;特邀委员 0 人;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人☑具有/□不具有 行政职务。本学年,学术委员会召开会议 3 次。

l 学校下列事务决策前,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或者交由学术委员会审议并直接做出决定的有:

☑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科学研究、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大学术规划;

自主设置或者申请设置学科专业(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大学学科团队引进办法》、《上海大学博士后“泮池计划”实施办法》、《上海大学“伟长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医学院与生命学院一体化建设方案》、《微电子学院建设方案》、《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方案》、《上海大学学部制改革方案》);

☑教学科研成果、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上海大学“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项目”实施与考核办法(试行)》、《上海大学实验技术总监和技术主管系列岗位聘任与考核办法》、《上海大学关于晋升教授、副教授教师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价办法》、《上海大学特聘协议人才聘期考核办法》);

☑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学历教育的培养标准、教学计划方案、招生的标准与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

☑学校教师职务聘任的学术标准与办法(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教师职务聘任实施细则》);

☑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学术道德规范(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大学学术规范》、《上海大学违反学术规范处理办法》);

☑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组织规程,学术分委员会章程(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大学学术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章程》、《上海大学学术分委员会建设指导意见(讨论稿)》);

□其他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l 学校实施以下事项,涉及对学术水平做出评价的,由学术委员会或者其授权的学术组织进行了评定的有:

☑学校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和奖励,对外推荐教学、科学研究成果奖(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上海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访学进修管理办法》);

☑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名誉(客座)教授聘任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大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上海大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上海大学特殊人才管理办法》);

☑自主设立各类学术、科研基金、科研项目以及教学、科研奖项等(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大学理工科科研培育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大学博士后“泮池计划”实施办法》、《上海大学“伟长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l 学校做出下列决策前,通报过学术委员会,由学术委员会提出过咨询意见的有:

☑制订与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

☑学校预算决算中教学、科研经费的安排和分配及使用(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大学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教学、科研重大项目的申报及资金的分配使用(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大学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上海大学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赴境外办学,对外开展重大项目合作(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上海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上海大学“海外名师项目”管理办法》);

□其他_________________(请注明具体内容或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l 学术委员会受理有关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并进行调查 6 起,裁决学术纠纷 0 起。

l 如学校还设有其他学术权力组织,请参照上述方式描述组织名称、人员构成、职责权限及本学年召开会议次数、征求意见次数等运作情况。

2.5其他民主参与情况

l 学校设有 ☑(公办学校)理(董)事会,□(民办学校)监事会等专门监督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组织等其他群众组织,□其他(请注明:          )。

l 请简要描述上述勾选机构人员构成、职责权限、本学年召开会议次数、征求意见次数等运作情况。

1.董事会:上海大学董事会于2012年5月27日正式成立,旨在对学校规范办学、充分发挥高等学校职能等重要事务提供咨询、指导、评议和支持,促进和支持上海大学的改革与发展,是上海大学与董事单位和个人建立与发展长期、全面、紧密合作关系的组织形式;是代表学校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开展沟通与联络,为把上海大学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而成立的决策咨询机构。

经第二届第三次校董会议人员调整后(2019年9月21日),上海大学校董会现有63位董事,其中包括主席1名、执行董事2名、名誉校董4名,校董会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中国国工程院院士、原副院长、中国金属学会理事长干勇担任董事会主席。本学年召开校董会议一次。2019年9月21日,上海大学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致敬廿五载,聚焦新发展”为主题在宝山校区乐乎新楼举行。三十余名来自世界各地的董事、董事代表、嘉宾代表以及上海大学校领导、相关部处和院系领导出席会议。会议围绕一流大学的建设目标,就优化学科分布打造优势学科、加强校企合作提升服务地方的能力水平、营造校友文化挖掘校友资源、加强品牌宣传提升学校知晓度,以及医学、人工智能、电影等学科的发展方面广泛征求了校董意见。  

2.工会:我校工会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2人,工会委员会委员28人。下设基层工作部、生活保障部、宣教文体部、女工部。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在校行政的支持下,引领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三性”品质,实现助强党的领导、助推民主管理、助力教工发展“三助”功能,以党的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团结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发展“追卓越、创一流”。

本学年召开“双代会”1次,工会委员会线下1次,线上4次,就学校民主管理,工会工作征求意见。

3.共青团: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性组织,上海大学团委是在上海大学党委领导下,紧密围绕学校育人中心工作,是学习、践行钱伟长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教育思想和“全员育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施载体,是学校党委的得力助手。校团委紧密围绕人才培养根本任务,通过思想引领,学风塑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参赛促创,创新创业等具体工作,保障和支撑学校培养能够应对未来挑战的人的育人目标以及争创世界一流高校的建设任务。

在上海大学第二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把学生代表提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体现广大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和学校事务的桥梁纽带作用。提案工作筹备启动后,广大同学积极献计献策,共收提案65份,包括教育教学9份、成长成才1份、生活服务39份和其他类16份,内容全面多样,涉及同学们的切身利益和学校未来的发展方向,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代表们的很多提案都得到详实的反馈,后续学生会将通过后勤恳谈会和校情交流会等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学生提案的收集整理和对接有关部门的回复反馈,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将维护学生权益落到实处。

4.妇委会:上海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办公机构设主任1人,由校党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1人,副主任2人,主管1人,副主管1人。 同时成立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由校院两级妇女干部、女教授、女领导等15人组成,参与谋划、总结校妇委会工作及各类评优推先活动。本学年因疫情影响,目前召开会议1次,布置今年下半年工作暨表彰模范佳侣。有关妇女工作计划、三八红旗手评选等工作向妇委会委员征求意见,同时通过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女教授联谊会文化品读活动、组织先进女性考察学习等加强与女教职工的联系与沟通。

上海大学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1)向全校妇女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培养她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团结和动员全校女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促进女教工在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个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2)代表广大女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动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政策的实施。(3)维护广大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倾听女教职工的意见,反映女教职工的诉求,服务于女教职工的多元需求,为广大女教职工排忧解难。(4)教育和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和女大学生(女研究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宣传表彰先进女性典型,推荐优秀女性人才。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为女教职工和女学生的成才和发展搭建平台。(5)开展妇女理论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女性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6)加强妇女组织自身建设,优化妇女工作机制,开展“妇女之家”等特色项目创建活动。                                                       

                                                                             

3.依法治校组织领导情况

3.1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

l 学校 ☑设有/□没有 主管依法治校的领导(请注明职务:_校党委副书记_),本年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讨涉及依法治校工作议题的次数:_2_次。

l 学校本年度 ☑已将/□未将 依法治校的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计划及考核, ☑有/□没有   明确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考核机制。

3.2依法治校工作机制

l 学校 ☑设有/□没有 专职法治工作岗位(请注明岗位名称: 法务岗 )及/或校内机构(请注明机构名称:   法律事务办公室 )。

l 学校 ☑已有/□没有 专业机构或者人员作为法律顾问,其服务范围涵盖:☑合同签订等日常民事行为、☑采购及招投标、基础建设等专项工作、□“三重一大”决策、☑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法律文书的撰写及审查、☑处理诉讼及非诉纠纷、☑开展普法活动、☑其他(请注明:   学校规章制度的立、改、废;法律咨询等 )

4.依法规范办学活动情况

4.1招生监督

l 为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开展,学校☑已设立/□未设立 相关监督小组,☑已设立/□未设立 相关监督投诉电话,请简要描述学校招生监督工作机制的主要举措和本学年成效。

     在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情况下,我校纪检监察部门推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强化精准监督思维,创新招生监督方式方法,多措并举,上下联动,不断提升招生监督实效。主要举措如下:

一是精准定位“监督的再监督”。制定《上海大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与再监督实施办法》,坚守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压紧压实各部门的职能监督责任,形成“监督的再监督”工作制度机制,在招生监督方面,督促招生职能部门和招生专业学院,切实担负起招生主体责任,加强自身的职能监督。

二是精准对接重点领域部门。落实和完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对接重点领域部门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创新“五个一”形式,即开展一次主题调研、列席一次部门例会、开展一次廉政宣讲、跟踪一个重点项目、列席一次民主生活会,有效对接招毕办、研究生院等部门,推动精准监督扎实开展,不断提高招生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精准开展监督检查。依托学校信息化平台,积极打造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线上“报备之窗”,畅通报备渠道,自2020年5月在PIM系统上开通重点领域事项报备系统以来,共收到招生报备信息23条,涉及到本科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艺术类招生、插班生考试、研究生考试、本科生推免等相关工作情况的报备,纪检监察办公室针对报备情况,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和现场监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四是从严执纪审查。严肃查处招生有关信访举报,发现管理和制度上的问题,发出相应工作提示或者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及时堵塞漏洞。对监察范围进行细化,梳理分析监察对象情况,动态掌握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情况。

五是构建完善上大特色招生监督体系。充分发挥机关纪委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监督作用,机关纪委书记作为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领导小组、本科生招生监督小组的成员,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在机关纪委开设本科生招生监督电话,安排专人接听,2020年接听监督电话共220余次。加强特殊类型招生监督,在美术学院设立纪委,向音乐学院、电影学院、体育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联合派驻专职纪检员,加强二级纪委和派驻纪检员日常监督、跟进监督。在招生录取重点领域部门设立纪检员,由部门班子成员担任,充分发挥在招生录取工作中的源头监督作用。印发《上海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二级纪检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相关岗位职责和纪检干部的提名、考察、考核、激励原则和要求。

4.2教育教学情况

l 学校☑设有/□没有 涉外或其他需经审批或需特殊资质的专业或项目,请就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进行说明。

1.上海大学自1994年成立第一所合作办学机构悉尼工商学院以来,经过多年发展,目前有4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分别是:悉尼工商学院(1994)、中欧工程技术学院(2006)、巴黎国际时装艺术专修学院(2003)、上海温哥华电影学院(2014)、上海大学与法国让·穆兰里昂第三大学合作举办社会学(可持续发展方向)硕士项目(2015)。以上所有项目均获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上海市教委(高等教育局)等部门审批、批复或授予办学许可、资格证,符合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我校于2014年11月发布《上海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依据该办法实施对已获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日常监管和新项目申报。

2.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艺术本科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办法执行的资格:我校2019年10月30日获教育部批准,详见教学司函〔2019〕114号文。                                                                          

l 请描述学校内开展或者参与经营性培训活动的规则及情况。

根据《市教委关于重申教育部和本市的相关规定 强化本市高校办学规范管理的通知》、《市教委关于本市普通高校开展继续教育工作若干指导意见》、《市教委关于推进本市普通高校继续教育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市教委文件精神,我校先后颁布实施《非学历教育办班实施细则》、《上海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暂行条例》、《上海大学非学历教育暂行条例的补充规定》等文件,对校内开展的非学历培训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继续教育学院是全校各层次非学历教育办学的归口管理单位,下设非学历管理办公室,审批和管理全校非学历办班项目。继续教育学院先后制订了《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合作单位管理办法》、《关于教育培训项目劳务费的发放办法》、《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合同管理办法》、《上海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印章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大学继续学院教师管理细则》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非学历过程管理,不断强化非学历管理办公室归口管理的职能。

本学年共完成各类培训班96个,培训学员8975人次,培训金额59141072元。                                                                            

4.3科研管理

l 学校 ☑已制定/□未制定 设立、运作、管理内设科研机构/组织的相关规则(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大学理工科科研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已制定/□未制定 开展科研活动的管理规范(请注明文件名称: 《上海大学理工科纵向民口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上海大学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上海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上海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流程实施细则》、《上海大学科技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上海大学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大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大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上海大学文科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已建立/□未建立 学术评价制度(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大学违反学术规范处理办法(试行)》 )、☑已制定/□未制定 关于处理学术纠纷的规则与流程(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4.4财务资产管理

l 学校 已制定/□未制定 明确的收费、退费的标准及具体办法(请注明文件名称: 《上海大学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大学学分制收费办法》、《上海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分制收费办法》、《上海大学国际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等   ),☑已制定/□未制定 对外投资经营的相关规则(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上海上大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   ),☑已制定/□未制定 资产登记、建账、管理的资产管理规范(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大学财务管理办法》、《上海大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上海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上海大学财务核算管理制度》、《上海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上海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   ),☑已制定/□未制定其他财务资产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请注明文件名称:《上海大学财务处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上海大学大额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大学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修订)》等   )

4.5校务信息公开

l 学校☑已设/□未设 负责信息公开的专门机构或岗位__岗位__(请注明具体名称:_信息公开岗_),☑已形成/□未形成 信息公开具体的机制和工作方案(请注明文件名称:    《上海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l 请简要描述信息公开的途径与方式( 网上公开与线下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网上公开主要在“上海大学信息公开网”和PIM系统申请发文查询,线下方式主要是师生员工通过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获取相关材料 )。

l 学校☑已编制/□未编制 信息公开的指南与目录,已公开以下信息类别:

基本情况:☑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

建章立制情况:☑学校章程、☑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规划计划:☑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招生考试及学生管理:☑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

教育教学:☑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

师资队伍:☑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聘用情况),☑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人才选拔培养计划;

财务管理:☑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涉外事项:☑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其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情况

5.1教师权益维护

l 关于聘用,学校☑已建立/□未建立权利义务明确的教师及其他教职员工聘用制度;民办学校□已根据/□未根据   工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集体劳动合同制度,并请描述涉及教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

学校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不断推进高校人事改革,落实人员聘用制度,强化合同管理,明确教职工权利义务关系;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根据按需设岗、科学高校、动态调整、依法管理原则,实现总量控制、类别清晰、结构优化、人尽其才的岗位设置与发展体系;深化绩效工资改革,构建协同治理的校院两级岗位绩效管理模式,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定岗定额保基本、多劳多得促提升、奖励卓越求突破的岗位绩效和收入分配机制。制定了各类制度文件,包括:《上海大学人员聘用实施办法》(上大内〔2016〕180号)》、《上海大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上大内〔2014〕86号)、《上海大学岗位绩效管理改革方案》(上大内〔2020〕108号)、《上海大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试行)(上大内〔2011〕72号)》、《上海大学新进人员住房补贴实施办法》(上大制〔2018〕9号)等。

l 关于教师发展,学校已建立涉及☑教师职务职称评聘、☑继续教育、☑评奖评优、☑学术不端等惩戒措施、□其他(请注明:           )等方面的标准及制度,如有,请列举相关文件名称及文号。

1.教师职务职称评聘:

《关于完善专技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大内〔2008〕160号);

《跨学科教学及科研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流程与操作办法》(上大内〔2010〕214号)

《上海大学关于建设和稳定优秀实验技术队伍的实施意见(试行)》(上大内〔2010〕216号)

《上海大学关于晋升教授、副教授教师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价办法》(上大内〔2014〕49号)

《上海大学各学科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的学术水平与能力》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应具备的学术水平和能力的各类学科条例》

《上海大学终身教授聘任管理办法》(上大内〔2015〕31号)

《上海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职务聘任办法》(上大内〔2016〕197号)

《上海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破格聘任实施办法》(上大内〔2017〕11号)

《上海大学军工科研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上大内〔2017〕12号)

《上海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上大内〔2017〕27号)

《上海大学研究系列教师转聘教师系列办法(试行)》(上大内〔2017〕62号)

《上海大学实验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上大制〔2018〕8号)

《上海大学党务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上大内〔2019〕87号)

《上海大学教学型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上大内〔2019〕88号)

《上海大学关于引进录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和聘任的补充规定》(上大人发〔2019〕33号)

《上海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上大内〔2019〕  

235号)

《上海大学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上大人发〔2019〕34号)

《上海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制度实施细则》(上大人发〔2020〕30号)

《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试行)》(上大内〔2020〕92号)

继续教育:

《上海大学教师公派出国(境)访学进修管理办法》(上大内〔2014〕115号)

《上海大学教职工进修和培训管理办法》(上大内〔2020〕150号)

《上海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办法》(上大内〔2015〕22号)

2.评奖评优:

《“上海大学校长奖”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上大内〔2014〕109号)

《上海大学蔡冠深优秀青年教师奖实施办法》(上大人发〔2015〕1号)

《上海大学“管理服务创新奖”评选办法》(上大内〔2019〕206号)

《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上海大学王宽诚奖教金管理条例》(上大内〔1999〕99号)

3.学术不端等惩戒措施:

《上海大学学术规范》(上大内〔2019〕160号)

《上海大学教师师德行为规范》(上大制〔2018〕1号)

《上海大学违反学术规范处理办法》(上大内〔2019〕167号)

《上海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上大内〔2013〕191号)

l 5学校设有 □教师申诉或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成员 □经过/□未经过 教职工代表大会认可),其他救济机制(请注明:上海大学教职工维权申诉援助委员会 )及相关申诉或调解规则,对教师与学校发生的纠纷或意见进行调处,做出申诉结论或者调解意见。

5.2学生权益保障

l 学校☑已设有/□未设 相对独立的学生申诉处理机构(请注明:   上海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_)及申诉规则,学生在获得不利处分前☑有/□没有 陈述与申辩的机会,学校☑允许/□不允许学生聘请代理人参加申诉,☑明确/□不明确 处分的期限与后果。

l 学校☑已设有/□未设 为学生提供援助及服务的相关机构(请注明:_法学院律舟法律援助社、法律事务办公室、上海大学成才服务中心、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心理辅导中心、民族预科生管理中心、学业发展中心等   )。

l 学校☑已购买/□未购买高校学生伤害事故校方综合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请注明:__太平养老团体人身保险   _),请描述涉及学生的安全和伤害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及主要做法。

   应急处理机制及主要做法:当涉及学生的安全和伤害事故发生时,最先发现的老师或学生会第一时间向学院辅导员报告,辅导员到场后了解情况态势、做出紧急处理的同时及时向学院领导报告。如涉及学生意外伤害事宜立即拨打120、安抚学生情绪并并通知学生家长,学院相关负责人想保卫处、学工办报告并全程跟进。当意外伤害事故较为严重时,学院领导会及时上报学校领导,会同校保卫处、学工办、心理辅导中心、法务办等部门,组成临时危机处理小组,及时做出工作预案,协商好应对家长、媒体等策略,统一口径,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学工办查询学生保险信息,协调保险工作根据保险内容进行相应理赔。                                                                            

5.3纠纷解决机制

l 请描述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的整体框架,及基层调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团体和法制工作机构在处理纠纷中的作用。

1.框架:上海大学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的整体框架:申诉、调解、仲裁、诉讼。申诉权是法律赋予高校师生的权利,我校有完善的学生和教职工申诉制度和渠道。调解作为重要纠纷解决方式,是实现“纠纷不出校”的坚强壁垒。我校正在建立教师仲调制度,针对学校作出的涉及教师权益的处理,教师可以提出申诉,经仲调委员会调解不成的可由仲调委员会作出裁决。校内纠纷通过诉讼解决的目的是借助司法权寻求有效处理,我校有完善的诉讼案件处理机制。

2.作用:我校基层调解组织主要包括信访办、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教职工维权申诉援助委员会、党委教师工作部、法律事务办公室等,在处理学生和教师纠纷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挂靠信访办,主要接待学生信访,多数学生信访案件都在这一阶段解决。学生工作办公室依靠“一站式”学生事务中心,实现线上线下窗口服务,着力于学生事务处理和学生权益保护。   教职工维权申诉援助委员会挂靠工会,相关申诉事项涉及教职工群体权益时,会由工会提交至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提案审议。日常工作中主要处理教职工职称评聘中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党委教师工作部下设师德师风委员会,负责受理师德师风举报调查处理工作。共青团委员会下设学生会、研究生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参与处理学生内部以及学生与学校之间的纠纷。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全校涉法事务处理部门,几乎参与所有校内纠纷处理,在法律文件解释和涉法问题解答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l 请描述本年度通过上述机制将纠纷有效化解于校内的主要成效、典型案例。

1.主要成效:我校90%以上校内纠纷都通过校内纠纷解决机制化解,或者得到有效处理,基本做到了“纠纷不出校”。

2.典型案例:(1)王春英:2011年学校退休教职工王春英因楼上的房屋水管总闸爆裂漏水,导致楼下其的屋内积水,进而导致家里什物发霉、腐烂等。2012年楼上房屋装修时因施工又导致楼下其房屋墙壁瓷砖多处震裂等。其诉求:要求学校帮助其重新装修房屋。针对该信访问题,考虑到王春英的实际生活困难及其身体健康状况,学校曾提出建议聘请具有一定资质的社会专业机构,对房屋实际受损情况进行评估,评出较为准确的维修赔偿金额,学校作为特殊原因划拨相应经费,以彻底解决房屋问题。但其拒绝接受相关建议,继续不定期走访、致电信访办。直至2020年10月,经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同意一次性补偿给王春英,10月23日双方签定了房屋损坏补偿协议。

(2)2020年4月,学生多次来电信访办咨询关于疫情期间学生住宿费退费问题,经多次协调沟通后,根据疫情期间学费收费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落实退住宿费。

(3)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2016级自主招生国外文凭项目(2+2)学生刘越,因无法在学校规定的在校最长年限内完成学业,要求办理退学手续。其家长多次来电、来信、来访反映诉求,信访办、法务办耐心接待并解读相关政策,同时请学院配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现刘越同学已在悉商学院新的项目中开展学习。

(4)上海大学延长校区附近的居民池先生多次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国家信访网上海分系统反映延长校区力学所空调外机噪音扰民。根据现场监察,确实声音分贝较高,略高于正常值。经多方沟通,相关部门提出空调外机移机方案并落实。

(5)法学院王瑜敏同学多次来电、来访反映《上海大学法学院 2021 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成绩和全面发展所占比例不合理、志愿者加分不合理的问题。信访办、法务办及学院相关工作人员都对其做了解释说明,安抚其的情绪,鼓励其调整心态积极备考。  

(6)高永平诉上海大学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一审上海大学败诉,二审上海大学胜诉,维护了学校权益。                                                                        

6.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6.1普法机制建设

l 学校☑已制定/□未制定 本校普法规划或年度计划,明确普法任务及相关检查,☑已明确/□未明确   负责普法工作的责任部门(请注明部门名称:_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

6.2教职员工法律素养提升

l 校领导班子、党委中心组参加校内法治专题学习的次数: 6 次。

l 学校领导、法治骨干教师本年度☑参加/□不参加 校外各级各类法治培训,包括□国家级培训(请注明人次数:        ),☑省部级培训(请注明人次数:5次,7人+全体中层干部 ),其他培训(请注明培训类型及人次数:      )。

l 学校☑已建立/□未建立 教职员工全员学法制度,本年度开展校内培训 2 次。

l 请描述教职员工接受普法教育的主要形式与主要成效。

1.主要形式:通过举办讲座、设法制宣传专栏、发放法治宣传手册、召开研讨交流会、组织或参加法律知识竞赛、自学等方式。

2.主要成效:增强了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在增强教职工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的同时,也使教职工明白应当通过合理的途径解决诉求,学校的法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6.3学生普法教育

l 请描述学生接受普法教育的主要形式、次数与主要成效。

1.主要形式和次数:模拟法庭(3-4次/年)、法言杯辩论赛(1次/年)、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1次/年)、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校园普法活动(3次/年)                                                                          

2.主要成效:一是通过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弘扬了宪法精神,增强了师生法治意识;二是丰富了校园法治文化,为高水平大学建设保驾护航。普及了相关法规知识,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三是提升了法科人才培养质量。普法、调研、辩论赛和观摩赛,组织、实施和参与的主体都是学生,同学们把所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提高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能力。                                                                        

7.其他

7.1学校依法治校工作获奖情况

l 请描述学校在本年度依法治校相关评比活动中获得的奖项,如法治教育精品项目、法治辩论赛、法治科研等奖励。

2020年5月,第十四届“金法槌杯”模拟法庭大赛(上海市法学会与上海大学主办)上海大学获得本科生场和研究生场最佳公诉组奖。                                                                              

7.2涉法涉诉及纠纷处理情况

l 7.2.1请对本年度校内纠纷发生情况进行统计(相关纠纷指已经过校内或校外专门机构立案、建档的纠纷,勾选时以该纠纷最终解决的形式/阶段为准,并注明次数):☑协商、和解解决( 305 ),申诉解决(22),诉讼解决( 3 ),仲裁解决(  ),调解解决( 1 ),本年度尚未解决( 11 )。其中如涉及诉讼、仲裁解决的纠错率/败诉率为( 20% )。

l 请分别描述上述纠纷的依法处理情况。

1.信访(协商、和解):本年度截止至11月4共310件,还有5件正在处理中,结案率98.39%。                                                                  

2.申诉:维权申诉援助委员会:本年度接受申诉22起(职称评审)经委员会调取相关材料,认真研究了申诉教职工的诉求后,经讨论认为有4起评审意见确实与我校的相关规定相悖,一致同意建议交人事处作进一步处理。同意其重新外送,成绩合格后,进学科组、高聘委答辩,经投票通过后,公示无异议,学校发文聘任。                

3.诉讼:本年度经诉讼解决纠纷3起,我校均为被告,包括1起抗诉案件。其中高永平诉上海大学租赁合同纠纷案起上海大学二审胜诉,抗诉案件上海市二分检驳回抗诉请求,我校胜诉,柴丽杰诉我校行政纠纷案,我校败诉。在诉案件6起,我校准备主动起诉维权案件2起。                                                                            

   4.调解: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南院租赁合同纠纷,我校是被告,经法院调解结案,原告撤诉。                                                                          

7.3.学校依法治校的本年度特色做法、存在问题及下年度工作重点:

2020年是完成上海市“十三五”规划和教育综合改革国家试点任务收官之年,也是率先总体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奠基之年。教育现代化离不开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上海大学在市教委的领导下,多年来持续推进学校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突进治理结构改革,探索具有上大特色的依法治校发展之路。在过去的一年,上海大学严格按照《上海市高等学校依法治校创建指标体系》创建“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取得了不俗的成就,总结出丰富的经验,为上海大学“追卓越,创一流”奠定了深厚的法治基础。

一、本年度特色做法

(一)以章程为根本,持续推进各项制度建设

《上海大学章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宪制准则的和依据。自《章程》颁布实施以来,学校各项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都基于章程的内容开展。截至2020年11月,学校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共299项,已经全部分类汇编成册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公开。其中,2019年共新立34项规章制度,修改6项,废止8项。上海大学以制度建设作为依法治校的核心工作,按照“1+1+6+X”模式建构章程配套制度体系。其中,第一个“1”代表一个《章程》,第二个“1”代表一个根本制度,即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6”代表六类基本制度,即大学法人制度、教授治学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职员工管理制度、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X”代表基本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的总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进一步保障了学校在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发挥。此外,学校根据《上海大学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大制〔2017〕1号)不断加快对校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学校依法治理水平和意识得到极大的提高,切实构建起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长效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机制,为学校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提供了充分的制度保障。

(二)以内控为契机,着力增强风险防控能力

内部控制既是实现强基固本、防范风险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提升大学治理效能的重要措施。近年来,上海大学不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学校通过申报《内部控制报告》、编制《上海大学内部控制手册》、实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等不断夯实内控建设基础,并在部分学院试点编制学院层面的内部控制手册。2019年12月30日,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在上海大学调研时指出:学校要“努力在完善大学治理体系上有更大作为”。2020年,学校提出“加强内控建设,是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行动、落实李强书记来上海大学调研讲话精神的切实举措”,提出建设“全国一流、上大特色”内控体系的目标。

自学校内控体系建设启动会以来,学校以“干就干成一流、做就做到极致”的态度和决心推进内控建设各项工作。对“预决算管理、债务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建设项目”等内控十四个重点领域进行集中访谈、调研,全面排查、识别、防控重大风险,系统梳理、再造、优化核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制度规章和风险防控机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专业咨询建议。各二级单位紧密围绕内控核心模块夯实基础,稳步推进内控各项工作;同时积极探索内控建设与其他重点工作的联动机制。

(三)以治理为基石,健全纠纷解决机制

上海大学法治建设工作今年取得了比较大的突破,特别是纠纷解决机制方面。首先,在校领导的大力倡导下,由法律事务办公室牵头启动学校纠纷引入仲裁制度的研究和推进工作。首先,根据教育部的通知要求,我校拟建立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仲裁制度,主要及时妥善处置特殊类型招生中涉及的专项测试争议申诉等有关问题,切实维护考生正当合法权益。目前,《上海大学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仲裁办法》已经修改到第4稿,即将提交至校长办公会审议。其次,应分管学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要求,拟在学校建立教师争议仲调制度,仲调是指仲裁和调解相结合的纠纷解决方式,建立制度的目的是为充分运用仲裁、调解手段,及时回应教师诉请,化解矛盾争端,促进稳定,建设和谐法治校园和高水平大学。目前《上海大学教师诉请仲调办法》已经在二级单位征求意见,不久将提交校长办公室审议。最后,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牵头启动了关于“上海大学法律服务机构备选库”入库比选工作,共27家律师事务所、42个团队报名参加必选,为及时、专业、高效处理各类学校法律事务,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提供了优质的法律人才库。

二、存在的问题

(一)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巩固

目前,学校在制度文件的制定上存在总体数量偏多、应急性文件较多、以文件贯彻文件的情况较多等情况,在内容上也容易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容易引起文件之间的冲突,造成适用上的困难。此外,学校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全面审查,即对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文字技术性进行审查,这也对审查人员的水平提出了很高要求。一是对于文件内容的合理性无法准确把握,在遇到与部门意见分歧时,部门容易产生抵触心理;二是学校部门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上较为粗糙,这也增加了后续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修改工作量。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还需丰富

目前,学校进行法治宣传的方式还基本采用传统的方式,主要采取制作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必要的法治宣传设施配备还不够齐全,现代化和新型的宣传方式运用还不够广泛。存在覆盖面不够,形式也不够有吸引力等情况。此外,法治宣传的内容还较为陈旧,针对现在发生的一些新型校内违法案件和侵害大学生权益的内容未能及时更新,而一些学生在遇到自身权益被侵害的情况时,往往不知所措,甚至意识不到自己的哪些权益是受保护的,以至于不能使用相关法律知识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学校主动维权意识还不强

上海大学每年都会有涉诉案件的发生,但是学校通常作为被告,作为原告的案件只是极个别情况。从过去一年的法律事务工作中可以发现,在社会上存在较多侵害我校合法权益的情形,比如专利侵权、商标侵权等。法律事务办公室一直在筹划学校主动维权机制,尚缺乏配套的制度建设。

三、下年度工作重点

(一)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提高治理能力

以内控体系建设为契机,查缺补漏,持续推进“立改废”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重新修订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管促进。重点关注师生权益维护方面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确保制度能充分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诉求。涉及师生员工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同时通过专家评审和咨询,保障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的可行性。切实加强党内规章制度建设,围绕党的组织、党的领导、党的自身建设、党的监督保障,制定比较完善的党内规章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党在各项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提高师生法治意识

增加法治宣传教育的投入,包括财务支持、人力支持,确保充分的时间保障。只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做日常工作来做,就会收获良好成效。法治宣传需要形成各部门联合机制,法学院应当发挥其师资优势,在学校开展形式各样的讲座、法律援助、辩论赛、模拟法庭等宣传活动。把“法治文化节”作为学校精品项目持续推进,精准宣传,重点提升学校师生员工对《宪法》、《民法典》基本规定的认识和理解。

(三)建立完善的学校主动维权机制

由法律事务办公室牵头,拟定学校主动维权机制建设方案,重点关注知识产权领域。主动维权机制关键是做好诉前初步调查取证工作,聘请律师、专家或法律顾问出具诉讼方案以及律师费用报价,经法律事务办公室、相关职能部处或具体案件相关人员共同审议后,经请示分管领导后开始实施;与学校财务部门协商,经请示总会计师或校长办公会批准,获取维权经费支持。梳理知识产权、房产等重要资产的保护现状,有针对性地排查潜在侵权情况;进一步优化合同审核和印章管理制度,在维权后开展责任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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