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敏锐等四十二位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聘:
费敏锐同志为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副院长(兼);
于瀛洁、阚树林二位同志为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副院长;
王小静同志为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副院长兼机械自动化工程系系主任;
王林军、吴晓春、尹静波三位同志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钱光人、陈捷、焦正三位同志为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副院长;
方勇、严壮志、张之江、彭章友四位同志为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杨剑平、黄建平、夏阳三位同志为美术学院副院长;
张建华、陆歆弘二位同志为中欧工程技术学院副院长;
严惠根、王惠珏二同志为成人教育学院副院长;
曾军、张勇安、郭红三位同志为文学院副院长;
李骏阳、聂永有二位同志为经济学院副院长;
张秀全、刘俊敏二位同志为法学院副院长;
叶飞跃、吴悦、李青三位同志为计算机学院副院长;
庄恩平同志为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鞠鲁粤同志为巴士汽车学院副院长;
刘劲松同志为后勤集团副总经理(兼);
张燕灵、詹伊敏、金利江三位同志为后勤集团副总经理;
王忠明同志为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朱振英、张月兰、王远弟三位同志为财务处副处长;
周弘同志为校医院院长。
以上同志聘期为三年(二Ο一一年十月八日至二Ο一四年十月七日),其中提拔任职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聘期内到龄的同志,按学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Ο一一年以前聘任的原职务自然免去。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