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曲春景同志免职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2/06/25  赵依群   浏览次数:   返回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免去曲春景同志的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影视艺术系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上一条:关于李怀勇等七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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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