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宋少沪等三位同志职务延聘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3/01/10  赵依群   浏览次数:   返回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学校研究,决定

延聘宋少沪同志的社区学院常务副院长兼教育质量考察与评估办公室主任职务,时间从二○一二年十二月至二○一三年十一月;

延聘山鸣峰同志的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兼上海经济管理中心主任职务,时间从二○一二年十二月至二○一三年十一月;

延聘龚礼明同志的科技发展研究院院长职务,时间从二○一三年一月至二○一三年五月。

特此通知

 

 

 

     

                            2012126

 

上一条:关于司徒行喆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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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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