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郝健、沈俊杰两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3/04/11  赵依群   浏览次数:   返回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学校研究,决定聘郝健同志为上海大学外事处副处长,聘期为三年(从二Ο一三年一月十一日至二Ο一六年一月十日);

免去郝健同志的科学技术处副处长职务。

免去沈俊杰同志的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工程技术训练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1336

上一条:关于聘任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主任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何金伟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