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党校法学院办学点第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实施计划

创建时间:  2010/04/26  谭婷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党校法学院办学点第八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教育党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党校工作的意见》和上大党校《关于加强各办学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质量,抓好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现就法学院办学点第八期的培训计划作如下安排:

一、培训宗旨: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要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组织学员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广大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的系统教育,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使积极分子在德、智、体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二、组织领导:

法学院办学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由法学院党委领导,并接受上大党校的业务指导。本期培训班日常工作由法学院党委负责。

三、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班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海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大学生入党教材》为教材,贯彻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的原则,通过讲课、小组讨论、参观学习、公益劳动和个人小结、大会交流、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等多种形式,力求把培训班办得生动、有效。

四、招生:

在提出入党申请半年以上(本科一年级例外),参加过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培训班学习并考试合格顺利结业的学生中择优招收学员,由法学院本科生党支部听取团组织、辅导员、社区管理员的推荐意见后提名、学院党委批准,发给入学通知书,参加本期培训班。

五、培训纪律及有关事项:

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席,缺课两次以上(含两次)、考试不及格、不交小结或不参加实践活动的学员,本次党校不予结业。

认真听课,做好笔记,积极参加专题讨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社会调研任务及党建论文写作,作为党校考察的平时成绩进行评定。

互帮互助互学,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培养团队意识,努力成为具备先锋模范作用的大学生。

认真参加培训班学习,考核合格者,发给上海大学党校结业证书,作为今后入党的必备条件。

    六、优秀学员评选:(比例:10%)。

评选条件:

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能够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积极参加小组社会调研活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党建论文的搜集、整理、写作工作。

专题讨论准备充分,踊跃发言。

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优良。

个人思想小结内容充实,有一定深度。

七、思考题: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纲领和历史使命是什么?

党在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把实现共产主义作为自己的最终目的?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什么?为什么?

 如何坚持党的宗旨,实践三个代表?

为什么说邓小平理论是当代的马克思主义?

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条件和义务是什么?

如何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

当代大学生应该树立怎样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共产党员为什么必须自觉遵循党的纪律?

如何理解党的"十七大"后修订的新党章?

为什么说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你如何理解"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通过党校的培训,你有什么收获?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八、具体培训计划:

日期

时间

主要内容

负责人、

主讲人

地点

 

2010.5.7

(星期五)

 

 

13301400

开学典礼

 

 

14001530

第一讲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纲领

施恩望

 

16001730

第二讲 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

 

 

18301930

专题一:中国共产党能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的理论原因

耿建、牛广华

 

19302030

专题二:中国共产党取得社会主义建设伟大胜利的理论原因

耿建、林建玲

 

2010.5.14

(星期五)

18302000

第三讲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纪律和原则

胡建国

 

2010.5.21

(星期五)

13301500

第四讲:端正入党动机,争取早日入党

 

 

15001630

专题四:再思入党动机,为什么要入党

耿建、王帅

 

2010.5.28

(星期五)

13301500

第五讲 中国共产党员的条件及权利和义务

 

 

15001630

专题五:共产党员将如何以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

耿建、江小双

 

20010.5.7-2010.9.10

 

社会调研与党建论文撰写

辅导员

 

2010.9.10

(星期五)

15001630

理论学习考试(上机)

耿建、高荣飞

 

2010.9.17

(星期五)

13301500

党校结业典礼

学院领导

 

 

  上海大学党校法学院办学点

20010423

上一条:上海大学党校研究生工作党委办学点第十六期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实施计划

下一条:上海大学党校机自学院第三十四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教学计划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