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上海市科教党委关于在大学生中切实加强党史教育的意见,认真组织好理学院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大学生党建工作,结合我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计划:
一.培训对象:凡打过入党申请报告并写过思想汇报,年级辅导员谈过话的大学生有权利参加培训班学习。
二.大学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的教育培训工作,理学院办学点负责领导、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各学生党支部负责具体实施。
三.培训时间:2009年4月17日—2009年5月22日
四.工作时间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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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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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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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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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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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下午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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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班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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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
书记
党员
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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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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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为民
赖 练
周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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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下午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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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兰社区服务社"、学盟社骨干选拔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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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
书记
党员
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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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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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为民
张 红
玄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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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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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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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按支部活动计划进行学习、辅导、并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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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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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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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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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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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辅导报告
报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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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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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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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为民
赖 练
胡 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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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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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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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组织集中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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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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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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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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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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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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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学员自学、复习、写学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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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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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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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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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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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书面考试、评选优秀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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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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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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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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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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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业、发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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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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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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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为民
赖 练
周青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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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要求:
1.各支部要切实重视整个培训过程,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并向每位学员布置有关工作。
2.支部书记要按学院的总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教学、辅导计划,组织学员报名、讨论,批阅心得体会,做好考勤记录,抓好学习总结。各支部在培训过程中发生的典型事例及时向学院上传,学院将以简报的形式作宣传。各支部的培训总结于6月12日前发给周青利老师(zql@shu.edu.cn)。
3.要结合对党员的培训,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他们的潜能,支部应安排好学生党员就六个专题分别为学员做辅导报告。
附:六个专题分别为
⑴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
⑵ 毛泽东思想的确立与新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
⑶ 新中国的成立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
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与邓小平理论的形成
⑸ 历史性的跨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
⑹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4.学生成绩评定与结业。学员学习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结业闭卷考试成绩构成,分别占30%和70%。平时考核成绩由平时出勤(10分)、讨论发言提纲(10分)、学习小结(10分)三部分构成,由理学院办学点负责评定。学员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必要条件之一;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者,方可颁发结业证书。
5.理学院办学点在教育培训结束前,根据学员参加培训学习的综合表现评定优秀学员,并给予适当奖励。优秀学员按学员数的20%评定,并在招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时优先录取。
6.结业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理学院办学点统一组织学员考试和评阅试卷。考试时,要严肃考场纪律。凡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并做0分处理。
7.开展大学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教育的重要环节。要求各支部认真组织,严格管理、严格执行。
六、复习参考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新)
2.《新世纪高校党员教育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3.《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十七大报告》
4.《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5.《中共党史知识读本》
6.《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论科学发展》
上海大学党校理学院办学点
2009.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