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大学研究生工作委员会
研工委[2009]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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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党校研究生工作党委办学点
第五期研究生入党申请人党史培训实施办法
各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我校研究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的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上海大学党校的培训要求,研究生工作党委办学点拟于2009年9月22日至2009年11月5日举办第五期上海大学研究生入党申请人党史培训活动。研究生工作党委结合我校研究生的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培训对象
凡递交过入党申请书(截止2009年9月20日),但还没有获得合格"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培训班证书"的上海大学研究生。
二.培训内容与方式
1、学习中共党史主要包括七个专题: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毛泽东思想的确立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新中国的成立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与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历史性的跨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党的十七大报告与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党员发展专题:上海大学研究生党员发展流程及须知。
特别专题活动:我爱我的祖国—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
2、培训活动由研究生工作党委负责组织协调,各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指导各研究生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可以通过讲课辅导、个人自学、小组讨论、观看录像、集中交流、个人小结、书面考试等多种形式,力求把培训班办得生动、有效。
三.培训要求
1、各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精心组织,严格要求,认真落实,培训由各学院研究生专(兼)职委员、研究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负责,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做好制定教学计划、组织学员报名(各学院的教学计划与参加培训的名单请在9月21日前上报研工委yjsgzdw@mail.shu.edu.cn)、落实教学安排,组织学员讨论、批阅心得体会、做好考勤记录、进行学习总结等。在培训结束时要做好此次培训教育活动的工作总结,上报研工委yjsgzdw@mail.shu.edu.cn。在培训班举办期间,研工委将定期检查各学院(中心)培训班举办情况。
2、培训班的总学时40学时,其中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24学时,集中讨论时间不少于12学时,书面考试2学时,总结交流结业2学时。培训班统一教材、思考题、考试、评优、结业证书。研工委在11月上旬组织学员统一参加闭卷考试。凡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
3、学员学习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结业闭卷考试成绩构成,分别占30%和70%。平时成绩由出勤(10分)、发言提纲(10分)、小结(10分)三部分构成,由各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评定。学员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以后参加"上海大学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必要条件之一;学习成绩不及格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学习,考核合格,方可颁发结业证书。
4、各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根据学员参加培训的综合表现(书面考试成绩必须为85分以上)评定优秀学员。优秀学员在推荐上"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将优先考虑。
四、培训注意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时,须预先写请假条,经学院研究生专(兼)职委员签字,交给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支部书记把请假名单报研工委批准。
2、培训结束,每位学员都要认真撰写个人小结,要联系实际,切忌空谈,严禁抄袭,不少于1500字,研工委届时会进行随机抽查。
五.培训班学习材料、思考自测题
中共党史教育读本、中共党史教育读本自测题,可见上大党校网 http://cms.shu.edu.cn/Default.aspx?tabid=11178 )
中共上海大学研究生工作委员会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