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党校文学院办学点第六期入党申请人培训班实施计划

创建时间:  2009/09/30  谭婷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党校文学院办学点第六期入党申请人培训班实施计划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上海市科教党委关于在大学生中切实加强党史教育的意见,加强我院大学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的党建工作,切实增强大学生入党申请人的党史知识基础,坚定理想信念,现决定举办第六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我院本科生。

二、培训内容:

大学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专题:

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新中国成立前);

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新中国成立后);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

三、培训方式:

教育培训采取培训讲座、个人自学、书面考试和个人小结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班的培训总学时为40学时,其中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24学时,集中培训、分组讨论时间不少于12学时,书面考试2学时,总结交流结业2学时。

四、培训要求:

1、学员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请假。缺课两次以上(含两次)不予结业。

2、上课专心听讲,做好笔记。课后认真自学,积极思考,培训结束时要理论联系实际写好学习小结(约1500字)。

3、各小组认真组织课后讨论,要围绕思考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生活实际交流学习体会,组长做好讨论记录。

4、学员要认真撰写学习小结,小结要结合党史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谈谈自己对党的认识。

5、学员学习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结业闭卷考试成绩构成,分别占30%和70%。平时考核成绩由平时出勤(10分)、讨论发言(10分)、学习小结(10分)三部分构成。

6、凡认真参加学习、按时参加各项活动、考试成绩及格、学习小结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作为今后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的必备条件;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者,方可颁发结业证书。

7、学习成绩优良、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员可评为优秀学员,优秀学员比例按学员数的20%评定,培训班结束时给予表彰,并在招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时优先录取。

 

五、教学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学习内容

主讲

地点

备注

109(周五)

15001700

培训班开学典礼

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史

  

学生党员

AJ203

 

1016(周五)

15001600

科学发展观学习专题

学生党员

AJ203

 

16151700

分组讨论

 

 

组长负责

1023(周五)

15001600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学生党员

AJ203

 

16151700

分组讨论

 

 

组长负责

1091029

 

个人自学,撰写学习

小结,分组讨论

 

 

组长负责

1030(周五)

15001700

考试

 

AJ203

 

116(周五)

15001700

结业典礼:交流总结、颁发结业证书

 

AJ203

 

 

 

 

上海大学党校文学院办学点

200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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