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党校理学院办学点第五期入党申请人培训班实施计划

创建时间:  2009/10/12  谭婷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党校理学院办学点第五期入党申请人培训班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上海市科教党委关于在大学生中切实加强党史教育的意见,认真组织好理学院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的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的大学生党建工作,结合我院党史教育培训工作的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计划:

一.培训对象:凡打过入党申请报告并写过思想汇报,年级辅导员谈过话的大学生有权利参加培训班学习。

二.大学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的教育培训工作,理学院办学点负责领导、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各学生党支部负责具体实施。

三.培训时间:2009101620091211

四.工作时间表:

时间

内容

出席对象

地点

主持人

1016

下午 1600

 

开班动员会

各支部

书记

党员

学员

J101

曹为民

周青利

1016下午1615

"白玉兰社区服务社"、学盟社骨干选拔启动仪式

各支部

书记

党员

学员

J101

曹为民

 

玄其飞

1019

————

    1025

各支部按支部活动计划进行学习、辅导、并进行讨论

全体学员

各支部自定

各支部书记

1028

1800

集中辅导报告

报告人

    

全体学员

待定

曹为民

112

————

    118

各支部组织集中讨论

全体学员

各支部自定

各支部书记

1130

  ——

    124

各支部学员自学、复习、写学习总结

全体学员

各支部自定

各支部书记

126

进行书面考试、评选优秀学员

全体学员

各支部自定

各支部书记

1211

结业、发结业证书

全体学员

待定

曹为民

周青利

 

五.要求:

1.各支部要切实重视整个培训过程,精心组织,严格要求,并向每位学员布置有关工作。

2.支部书记要按学院的总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教学、辅导计划,组织学员报名、讨论,批阅心得体会,做好考勤记录,抓好学习总结。各支部在培训过程中发生的典型事例及时向学院上传,学院将以简报的形式作宣传。各支部的培训总结于124日前发理学院党史邮箱lxydangshi@163.com

3.要结合对党员的培训,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他们的潜能,支部应安排好学生党员就六个专题分别为学员做辅导报告。

附:六个专题分别为

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

毛泽东思想的确立与新民主革命的伟大胜利

新中国的成立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与邓小平理论的形成

历史性的跨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及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4.学生成绩评定与结业。学员学习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结业闭卷考试成绩构成,分别占30%70%。平时考核成绩由平时出勤(10)、讨论发言提纲(10)、学习小结(10)三部分构成,由理学院办学点负责评定。学员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必要条件之一;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学习,经考核合格者,方可颁发结业证书。

5.理学院办学点在教育培训结束前,根据学员参加培训学习的综合表现评定优秀学员,并给予适当奖励。优秀学员按学员数的20%评定,并在招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时优先录取。

6.结业考试由学校党校统一命题,理学院办学点统一组织学员考试和评阅试卷。考试时,要严肃考场纪律。凡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资格,并做0分处理。

7.开展大学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经验教育的重要环节。要求各支部认真组织,严格管理、严格执行。

六、复习参考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新)

2.《新世纪高校党员教育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3.《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公报》《十七大报告》

4.《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5.《中共党史知识读本》

6.《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 邓小平 江泽民论科学发展》

 

 

上海大学党校理学院办学点 

200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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