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党校法学院办学点第七期入党申请人培训班实施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上海市教卫党委关于在大学生中切实加强党史教育的意见,加强法学院大学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大学生入党申请人的党史基础知识、坚定理想信念,现决定举办上海大学党校法学院办学点第七期入党申请人学习中共党史培训班。
一、培训目标:
1、通过党史教育,普及党的基本知识,使学员了解党的历史,熟悉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提高我院学生的政治素养。
2、遵循上海大学党员三阶段培养模式,为在我院党校进行后续阶段培养,进而在学生中间选拔一批合格的共产党员,有序开展我院党建工作打下基础。
二、培训对象:
学习成绩、日常综合表现良好,截止至2012年06月15日前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法学院、文学院的本科生;
三、培训内容:
◆中共党史专题(上):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毛泽东思想的确立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新中国的成立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
◆中共党史专题(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辟与邓小平理论的形成;历史性的跨越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党的基本知识专题(上):十七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辅导;
◆党的基本知识专题(下):党的十八大报告及全会精神。
四、培训方式:
1、培训通过讲课辅导、个人自学、小组讨论、集中交流、个人小结、书面考试,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
2、培训班的培训总学时为40学时,其中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24学时,集中培训、分组讨论时间不少于12学时(其中实践活动为6学时),书面考试2学时,总结交流结业2学时。
五、思考题:
1、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的诞生是近代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
2、如何理解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中的中流砥柱作用?
3、如何认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基本经验?
4、为什么说新中国的诞生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20世纪中国又一次历史性巨变?
5、大学生如何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六、学习参考资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新)
2.《新世纪高校党员教育读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3.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4.《中共党史知识读本》(李宣海主编 上海人民出版社)
七、培训纪律和要求:
1.学员应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事先请假,且自己书写请假条。缺课两次以上(含两次)、社会实践不满6学时,考试不及格、不交小结或违反党校考场纪律的学员本次培训班均不予结业。
2.上课专心听讲,做好笔记。课后认真自学,积极思考。参加实践活动三次以上,培训结束时要理论联系实际写好学习小结(严禁抄袭,不少于1500字)。
3.各小组认真组织课后讨论,围绕思考题,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学习、生活实际交流学习体会,做好讨论记录。
八、成绩评定:
1、学员学习成绩由平时考核成绩和结业闭卷考试成绩构成,分别占30%和70%(闭卷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结业)。平时考核成绩由平时出勤(5分)、讨论发言(5分)、社会实践(10分)、学习小结(10分)三部分构成。
2、学员学习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今后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的必备条件之一;学习成绩不及格者,可以参加下期培训学习,考核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3、学习成绩优良(80分以上)、各项活动表现突出的学员可评为优秀学员,比例按学员总数的20%评定,在培训班结业时给予表彰并在招收"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时优先录取。
九、培训班日程安排
日期时间
|
学习内容
|
主讲、负责人
|
地点
|
10月19日14点
|
1、开班典礼
2、视频< 人民的好儿女>
|
胡建国 傅新华
|
AJ103
|
10月20日-25日
|
党史专题(上)
|
|
|
分组讨论
|
组长
|
各组自定
|
10月26日-10月31日
|
党史专题(下)
|
|
|
分组讨论
|
组长
|
各组自定
|
11月1日-4日
|
党的基本知识专题
|
|
|
分组讨论
|
组长
|
各组自定
|
11月5日
|
考试
|
蒋英燕、胡梦澜
|
待定
|
11月9日
|
结业典礼
|
傅新华
|
待定
|
上海大学党校法学院办学点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