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3年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招生简章

创建时间:  2012/12/14     浏览次数:   返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关于加强"体教结合"的文件精神,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退役优秀运动员进入大学深造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上海大学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特制定2013年上海大学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排球、网球、田径、武术项目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报名:
1.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2.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注:参加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3217日前登录上海大学招毕办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网(http://zb.shu.edu.cn/gsp/),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并下载《2013年上海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贴上本人照片(一寸),并在照片处加盖学校公章后,随相关材料于2013217日前(以发出邮戳为准)特快专递至上海大学体育学院(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邮编200444,联系电话021-66136220),请在信封上注明"体育保送生",逾期一律视作无效申请。
报名须备材料:报名时可用复印件,正式测试时必须带原件备查,否则不予测试。
2013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审批表需优秀运动员所在基层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和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复印件;
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
获奖证书复印件;
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三、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
1.资格审查:我校将对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考生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通过电话告知初审结果。
2.安排测试:
报到时间:201331(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报到地点:上海大学体育学院办公室(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体育训练馆二楼)。
报到要求:报到时请考生本人提交运动等级证书、学历证明、推荐证明、身份证、近期二寸证件照、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是原件,另外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予测试。
⑵测试时间:201332(星期六)
测试地点:上海大学新校区体育中心(上大路99号)
3.录取流程:
我校对符合保送条件的优秀退役运动员进行考核后,将预录取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⑵我校在预录取的优秀退役运动员提交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后:
1)      由学生将申报材料(《审批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其余材料复印件一份)提交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
2)      经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统一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
3)        国家体育总局将拟录取的优秀退役运动员名单统一报教育部备案。
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发函通知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⑷经公示无异议的优秀退役运动员,我校在收到所在省市高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的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2013年高考。
 四、监督与实施
我校优秀退役运动员保送生测试、考核在校招毕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上级纪委、监察部门以及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监督电话:021-66132857
五、其他
本招生简章由上海大学招毕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1-66136220 体育学院王文胜老师。
以上有关政策若与教育部2013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文件要求不符,则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对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查实是通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上海大学招毕办
2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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