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5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创建时间:  2015/01/17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1994年5月,新的上海大学由上海工业大学、上海科学技术大学、原上海大学和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上海大学的广大师生立志继承与发扬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上海大学的光荣传统,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更大的贡献。著名的科学家、教育家、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钱伟长教授于1983年出任上海工业大学校长,1994年至2010年担任上海大学校长,他独树一帜的教育思想和治校方略开创了学校思想解放和学术繁荣的新局面,推进了学校各项事业的新发展。
上海大学有三个校区:宝山校区、延长校区和嘉定校区。一年级大部分本科生在宝山校区学习和生活。便捷的地铁均可直达校园。
在这个自然与建筑完美结合的近200万平方米校园内,现有专任教师2824人,其中教授577人、副教授924人,博士生导师43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679人。他们将自己的时间与精力大量奉献于本科教学,为本科生学业、生活和职业生涯提供深入的指导与帮助;有23000多名本科生从中获益。另外,学校还有研究生1万余名。
我们致力于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提高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激发学生的好奇心,确保学生发掘自己的兴趣,接触和探索最新成就以及学术前沿。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需要,上海大学2015年继续招收保送生,选拔学有所长、品学兼优的学生。
一、报名条件
1.上海大学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凡符合2015年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2.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根据考试情况确定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
请考生于2015年1月17日至2015年2月1日登录我校保送生报名平台(http://bks.shu.edu.cn/),按网上要求填写并下载《上海大学2015年保送生报名表》,经中学盖章后EMS邮寄至我校招毕办,请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
《上海大学2015年保送生报名表》和学生获奖证明复印件寄至上海大学的最后期限为2015年2月3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2.考试资格查询
请考生于2015年2月9日上午9:00-3月3日晚12:00到我校保送生报名平台(http://bks.shu.edu.cn/)上查询考试资格。
3.网上缴费、下载准考证
有考试资格的考生请于考试资格查询时间段内在报名平台上缴纳报名测试费,缴费成功后下载并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测试费:66元,其中含报名费14元,测试费52元(26元/门)。
四、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5年3月8日(周日)
2.考试科目:数学英语
3.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五、录取办法
在考试单科成绩达到学校要求的前提下,按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具有保送资格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学生只能录取至英语或日语专业,且录取后不得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六、录取流程
1.根据我校录取原则,符合录取要求的学生我校将及时寄发《上海大学预录取通知书》。
2.预录取的学生按各省市高招办的要求填写并向我校寄送《普通高等学校保送生招生登记表》,同时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核实学生的保送资格并进行公示
3.经核实并且公示无异义的具有保送资格的考生,我校在收到所在省市高招办的《新生录取名册》后,寄发正式的通知书及相关材料。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2015年高考。
七、监督约束机制
1.上海大学2015年保送生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2. 上海大学保送生招生实行考试回避制度,即凡有主要亲属或辅导过的学生参加考试,参与命题与阅卷(评分)的专家须主动申请回避。否则如经举报核实,将终身取消命题、阅卷(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其他须知
1.根据教育部有关招收保送生的相关规定,所有保送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
2.对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查实是通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我校将取消其学籍。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对考生和家长作任何形式的承诺。
4学校严禁中介机构参与保送生招生考试工作。
 
邮寄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邮编:200444
咨询电话:021-66134148 (工作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29-322日我校放寒假,电话接听时间以我办公布的值班表为准。)
投诉、监督电话:021-66132857
 
 
上海大学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二○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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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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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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