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13年度光华奖学金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3/11/04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系):

    2013年度上海大学光华奖学金将于114开始评审。光华奖学金最终获奖名额为95名。此次评审采取等额评审,由学生申请,学院按照附表中分配名额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产生结果。

一、评审对象:

四年全日制本科在校的三、四年级学生、五年全日制本科在校的四、五年级学生。

二、评审依据

(一)符合下例基本条件的评审对象,即可提出申请: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

2.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并能起积极带头作用;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纪校规,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4.学习刻苦,本年度成绩绩点3.0及以上;

5.同等条件,少数民族学生和贫困学生优先考虑。

(二)上一学年在以下至少一项中有获奖或突出表现,在评奖中予以优先考虑:(均需相关的证明或证书)

1.在全国、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奖;

2.在专业研究领域中有突出表现;(撰写发表学术论文或发明创造等)

3.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学校到学生普遍认可;

4.具有某项突出的专特长;

5.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创建等),有相关的证明获证书;

6.在社会实践或专业实习环节中有突出表现。

三、评审流程:

1116 日-1110学生登陆 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申请,同时填写《上海大学光华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向学院递交。注意:系统申报与书面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一致。

211111114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产生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公示。

311141600前:

a)学院辅导员老师、分管书记登陆 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审核/院系审核-依据学院初评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填写相关推荐理由。

b各学院将申请表(双份)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单份)、及汇总表交学生工作办公室 信息科(A407)。

4、学校组织专家评审产生结果后,学工办进行全校公示。

512:     光华基金会组织表彰会。 

附表: 

学院

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

法学院

5

公共管理系

1

管理学院

7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

机电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11

计算机工程与科学学院

2

经济学院

7

理学院

5

美术学院

7

钱伟长学院

1

社会科学学院

1

社会学院

2

生命科学学院

1

数码艺术学院

5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5

图书情报档案系

1

土木工程系

2

外国语学院

4

文学院

4

悉尼工商学院

8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8

中欧工程技术学院

2

 

95

6相关表格及填表说明至 学工办-相关下载。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1 4

上一条: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校长奖学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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