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疆少数民族助学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与补充说明

创建时间:  2015/01/28  曹敏   浏览次数:   返回

经过学院初评,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2014新疆少数民族助学奖学金评审结果已经产生,根据评审工作规定,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2015年1月28日-2月3日
名单如下(排序不分先后):
序号
院系
姓名
性别
民族
等第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周洁
达斡尔族
三等
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奴尔别克·托合塔尔江
哈萨克族
三等
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帕孜来提·努尔买买提
维吾尔族
三等
4
法学院
阿卜杜力艾则孜·麦麦提
维吾尔族
一等
5
法学院
扎依代·沙比尔
维吾尔族
二等
6
法学院
艾力亚尔·艾来提
维吾尔族
一等
7
法学院
恰尔巴提·木拉提
哈萨克族
一等
8
法学院
阿力木江·阿卜力克木
维吾尔族
一等
9
法学院
布海丽且姆·亚森
维吾尔族
二等
10
法学院
艾力亚尔·吾布力喀斯木
维吾尔族
三等
11
法学院
古丽孜娜
哈萨克族
一等
12
法学院
白哈提奴·阿斯马洪
维吾尔族
一等
13
法学院
穆开热姆·努尔艾合麦提
维吾尔族
二等
14
法学院
范如赞·艾孜木江
维吾尔族
一等
15
法学院
阿迪力·莫尼牙孜
维吾尔族
三等
16
法学院
莫勒迪尔·道克西
哈萨克族
二等
17
法学院
阿依古再丽罕·如则麦麦提
维吾尔族
二等
18
法学院
麦吾久代·拜合提亚尔
维吾尔族
三等
19
法学院
阿尔祖古丽·亚森
维吾尔族
二等
20
法学院
赛丽古丽·阿卜拉
维吾尔族
二等
21
法学院
亚尔麦麦提·努尔麦麦提
维吾尔族
三等
22
法学院
阿丽米热·吾斯曼
维吾尔族
二等
23
管理学院
热汗古丽·依不拉音
维吾尔族
一等
24
管理学院
古孜力阿义·吐尔逊
维吾尔族
三等
25
管理学院
赛迪努尔·莫合买提
维吾尔族
二等
26
管理学院
麻孜亚木·努尔买买提
维吾尔族
三等
27
管理学院
高娃
蒙古族
一等
28
管理学院
古丽加玛丽·阿不都热合曼
维吾尔族
二等
29
管理学院
古力扎帕尔·塔也尔
维吾尔族
三等
30
管理学院
阿卜杜萨拉木·艾麦尔
维吾尔族
三等
31
管理学院
麦吾兰·凯赛尔
维吾尔族
三等
32
管理学院
伊敏·阿卜杜喀迪尔
维吾尔族
三等
33
管理学院
阿迪拉·阿不都苏
维吾尔族
三等
34
管理学院
玛合帕丽·道力坤
哈萨克族
二等
35
管理学院
艾买得拉·阿不拉
维吾尔族
二等
36
管理学院
谭宝娟
回族
三等
37
社会学院
赛尤拉·肖开提
维吾尔族
二等
38
社会学院
姑再努热·库尔班
维吾尔族
二等
39
社会学院
德里巴尔·尼现
哈萨克族
二等
40
社会学院
肉孜阿吉木·艾尔肯
维吾尔族
三等
41
社区学院
艾孜热提艾力·图尔迪
维吾尔族
二等
42
社区学院
库尔班·卡依尔
维吾尔族
二等
43
社区学院
姑丽米热·巴力江
维吾尔族
二等
44
社区学院
麦迪乃木·麦麦提
维吾尔族
二等
45
社区学院
帕尔合提·吐尔汗江
维吾尔族
三等
46
社区学院
拜合提努尔·阿不都热合曼
维吾尔族
三等
47
社区学院
郑帅
蒙古族
二等
48
社区学院
阿布杜萨拉木·阿布杜克然木
维吾尔族
三等
49
社区学院
伊力亚尔·阿不都克力木
维吾尔族
三等
50
社区学院
高哈尔·木拉提
哈萨克族
三等
51
社区学院
穆尼热·阿布都卡德尔
维吾尔族
二等
52
社区学院
才次克
蒙古族
三等
53
社区学院
玛丽亚穆姑丽·吾麦尔
维吾尔族
二等
54
社区学院
苏比伊努尔·塔依尔
维吾尔族
三等
55
社区学院
艾孜热提艾力·艾尔肯
维吾尔族
二等
56
社区学院
古再丽努尔·艾拜
维吾尔族
二等
57
社区学院
谢艾力·司马义
维吾尔族
三等
58
社区学院
马琴琴
回族
三等
59
社区学院
谢努热·阿卜力米提
维吾尔族
二等
60
社区学院
加纳热古丽·依地热斯
塔吉克族
三等
61
社区学院
玛依旦·阿布都热衣木
维吾尔族
三等
62
文学院
巴哈尔妮萨·如孜艾提
维吾尔族
二等
63
文学院
巴地努尔·吾吐汗
哈萨克族
一等
64
文学院
亚库普·图尔荪
维吾尔族
三等
65
文学院
海沙尔
哈萨克族
三等
66
文学院
沙亚海提·来提甫
维吾尔族
二等
67
文学院
热合曼江·阿力普
维吾尔族
二等
68
文学院
阿曼古丽·将尔拉克
哈萨克族
三等
69
文学院
阿热孜古丽·麦麦提
维吾尔族
一等
70
文学院
克米力亚·艾尼瓦尔
维吾尔族
三等
71
文学院
看卫赛尔·得不拉提
维吾尔族
三等
72
文学院
孜白旦木·吐尔逊买买提
维吾尔族
二等
73
文学院
阿依夏木古丽·买买提
维吾尔族
三等
74
文学院
阿地拉·艾力
维吾尔族
二等
75
文学院
古丽加玛丽·麦麦提图尔荪
维吾尔族
二等
76
文学院
波来·也克本
哈萨克族
二等
77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吴南仕
锡伯族
三等
78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喜仁阿依·艾尼瓦尔
维吾尔族
三等
如对评审结果存有异议,请联系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曹敏 联系电话:66133329
 
补充说明:根据今年收到划拨经费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本学年资助金额实际定为:
一等资助:1300   二等资助:1000 三等资助:700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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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