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为了做好学校2014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12月24日至2015年1月6日,校财务处停止报销、借款、签发银行支票、汇款、票据开具等业务,其中12月15日起停止预开票据,以便集中力量做好年终结算的各项工作。2015年1月7日起恢复上述各项业务。
2、2014年获得的票据,应在2015年4月底前报销,过期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
3、在年终结算期间(即2014年12月24日至2015年1月6日),报销预约系统以及提前接收报销材料的业务照常。
4、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在校园网的"信息门户"→"经费查询(2006年起)"栏目中,点击"未清借款查询"查看未冲销的借款记录。各有关同志应将9月底之前的所有借款在年终停止报销前及时冲账或归还。凡不能按时冲账或归还的,请做出书面说明,报财务处审核。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冲账或归还借款者,学校将暂缓借款。
5、物资管理部门应集中力量做好物资清查、盘点和对账工作,并于12月25日前,将报表送到财务处进行结算,并与资产对账员进行对账。
6、各单位在财务处领用的往来票据和学杂费票据,在2014年12月24日前到财务处办理核销手续。2015年1月5日起到财务处办理申领手续。
7、若已开具发票(收据)但款项尚未收到,请项目负责人及时向付款单位催讨款项、核销所预开的票据。凡款项不能及时到账的,请做出书面说明并承诺款项到账时间,在12月24日前报财务处。尚未提交书面承诺说明或2015年3月底前款项还未到账的,原则上以后不予预借发票(收据)。
8、悉尼工商学院于2014年12月29日前将会计报表送财务处,将2014年固定资产增减情况表送国资处。
9、设备处、后勤集团行政科于2015年1月31日前将2014年固定资产增减情况表送国资处。
10、有出租事项但尚未缴纳2014年度租金的单位,请及时催讨并于12月24日前办理入账手续。
11、财务处于2014年12月起,将对财政性资金项目开展集中结题结账工作,请项目负责老师关注各项目主管部门发布的具体实施方案 (咨询电话:66132009)。
12、各院系、各直属单位、各部处等二级单位,应及时做好本单位2014年度的财务决算工作,于2015年1月9日前将本单位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表(预算执行情况表样张可从财务处网站下载)的电子版发至财务处邮箱(caiwuchu @department.shu.edu.cn),2015年1月23日将本单位的财务报告(纸质版)送财务处。
请各单位以适当方式将本通知内容告知教职员工,予以支持配合。
财务处兼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