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国际交流学院留学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以便更好地为我校留学生服务,2010年11月11日下午13:30-15:30,国际交流学院特邀请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宝山分局、宝山文保警务处、宝山祁连派出所有关警官一行四人为学院留学生管理人员,包括宝山和延长两个校区留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宿留学生公寓楼管理人员以及招生办、财务办和院办管理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签证相关问题的培训。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的王警官以留学生签证办理所需的基本材料为线索,对留学生居留许可的办理过程中的护照的识别、签证有效期的判断、201/202表、体检证明、入通等材料的齐备、介绍信的开具、住宿登记单的办理与信息变更以及办证费用等常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说明与解释,对再次申请居留许可、F签证延期、享有外交特权人员的签证问题、体检结果不明确、护照遗失等问题的处理、几种签证间的相互转换问题、对特殊国人员的签证政策、偕行人护照的签证办理、探亲证明以及留学生突发事件的通报等特殊问题的处理办法进行了具体深入的介绍。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宝山分局李警官就存在个别留学生签证逾期非法拘留以及持学生签证的留学生在外兼职打工的问题,提出希望得到留学生管理人员的配合,提醒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惩罚与损失。宝山祁连派出所张警官就留学生签证办理中的必备材料之一"校内、校外住宿登记单"的登记与办理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出入境管理局、祁连派出所以及国际交流学院还就 "三方共同建立留学生住宿信息互通机制"达成了一致。最后,四位警官还对我院留学生管理人员提出的诸如免签国问题、无有效期护照、F签证次数等留学生管理工作中常见的疑难与困惑进行了耐心详细的解答。这次生动具体的业务培训使所有参加人员得益匪浅。
国际交流学院曹书阳 报道 虞春萍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