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4年补充推荐孔子学院汉语教师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4/06/16  刘梦   浏览次数:   返回

根据汉办通知,我校孔子学院共需要公派教师16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推荐截止时间

2014628

 

二、 岗位需求

教师岗位需求详情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

孔子学院

需求人数

岗位职责与技能要求

赴任时间

泰国普吉孔子学院

2

 

 

请登录国家汉办网查询

2014.09

土耳其海峡大学孔子学院

2

2014.09

爱尔兰科克大学孔子学院

3

2014.09

美国肯塔基大学孔子学院

9

2014.09

 

三、 申请条件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6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3.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上海大学在职在编或合同制专兼职教师(含回国志愿者)。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申请赴任国语言或英语,具备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或掌握小语种者优先。

4.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四、 推荐程序

1.申请人需向所在学院和部门提出申请,并须获得所在部门领导的同意。(附:《孔子学院外派教师学院(部门)意见审批表》)

2.提交材料

1)申请人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岗位中的一类岗位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孔子学院(课堂)外派教师申请表》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递交给上海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审核。

2)我校将为申请人提供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的形式提交。合同制人员请附合同复印件,合同期限应可涵盖赴外任期。

3)回国志愿者须由我校推荐,并提供志愿者《履职考评表》和《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复印件。

3.单位审核

1)我校将审核申请人递交的申请表,并由校长或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我校将递送推荐材料给上海市教委主管部门审核,并由上海市教委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统一报送国家汉办。

五、选拔考试

申请人员须参加我校的面试,面试通过后由我校向国家汉办推荐。国家汉办将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汉语专业知识、教学技能、中华文化传播与跨文化交际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等。考试时间国家汉办另行通知。

 

六、 录取培训

国家汉办将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被录取人员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七、 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交表地址:延长校区上海大学孔子学院办公室(国际交流学院)。

联系人:丁贵根 ggding@mail.shu.edu.cn

                    黄如祺 rqh0715@163.com

电话:56337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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