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程序

创建时间:  2009/12/23  赵 俊   浏览次数:   返回

处置恐怖事件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鉴于目前国际反恐怖形势日趋严峻,重大国际恐怖活动时有发生,恐怖活动手段不断升级,危险日趋严重。为了及时、有效、妥善处置有可能发生的大规模恐怖事件,保护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及公安部关于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校实施恐怖袭击,给学校重点工程、重要建筑物、重要领导人、师生生活小区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危害的恐怖袭击事件。主要包括:

一、在学校所属范围内的建筑大厦、小区等地的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风和中央空调系统等设施中施放生物战剂,投放、布洒爆炸、放射性物质等;

二、利用爆炸等手段,袭击学校管理的重要建筑物、大型场所、和人员集中场所、重要设施等;

三、袭击师生员工生活小区,造成较大影响和危害的;

四、袭击、威胁校园内的重要领导人,包括使用恐吓信件、电话等。

第三条  学校成立反恐怖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校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保卫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和各校区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校办、武保处、学工办、国际交流学院、研究生工作党委、宣传部、设备处、机关党委、后勤集团、人事处、财务处、基建处、工会等负责人组成。日常办公室设在党办,下设若个小组。

第二章  处置工作程序

第四条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前的日常防范工作,依照职责分工各施其职。当发生上述事件之一时,反恐办公室及时将恐怖袭击事件的有关信息报告给反恐领导小组组长,请示上级组织是否启动本预案。

第五条  当恐怖事件发生时,各部门、各小组要在反恐怖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恐怖事件袭击带来的危害和影响。各组分工如下:

一、指挥组:组长由党办负责人兼任,常务副组长由校区负责人兼任,成员由武保处、后勤集团、学工办、研究生工作党委、国际交流学院、设备处、宣传部等负责人组成。主要任务是指挥、协调各小组展开反恐怖工作,及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协助做好处置工作。

二、 抢险组:组长由各校区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后勤集团、基建处、设备处、武保处、学工办、研究生工作党委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保卫、后勤、学工办、研究生工作党委、专业技术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及时与校领导小组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三、警戒组:组长由武保处负责人兼任,成员由武保处、校机关干部组成。主要任务是设置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以防有人趁火打劫,要密切注意事态动向,及时发现隐患。

四、疏散引导组:组长由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兼任。按照安全通道以及专业人员的指导,利用通讯广播组织师生员工的安全撤离或疏散工作,如有伤员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者拨打"120"、"119"急救。

五、救护组:由校医院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现场,及时联系校外医院,及时抢救、转移伤员,协调医疗人员、防毒器械、药品参加抢救工作。

六、善后处理组:组长由人事处长兼任,成员有工会、财务处及相关学院、部门负责人。负责处理事件善后工作。

第六条  处置措施:在发生本预案适用范围的恐怖袭击事件后,立即启动反恐怖工作预案,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组织专家鉴定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根据具体情况和专家的意见,确定反恐怖方案。

具体四类方案操作如下:

一、建筑大厦、重要设施受恐怖袭击:

1、疏散建筑物内及周围人员,营救被埋人员;

2、组织检修、施工等力量进行工程抢险、排险,协助救火等;

3、组织相关方面的技术专家,对工程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鉴定;

4、组织工程的原设计单位及有关专家对工程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处置意见。

二、人员聚集区域:

1、救援、安置受伤人员,疏散危险状态的人员;

2、对区域内供水、供电、道路等基础设施进行抢修、排险,对恐怖活动引发的火灾、水灾等灾害进行救灾;

3、对区域内水体、空气等污染指标进行检测,及时采取措施。

三、生活区:

1、对生活区内供水、供电、供气、通风、空调、电梯等公共设施及相关部位进行安全防护、抢险、抢修;

2、协助做好师生员工的撤离、救助工作;

3、组织力量对生活区住宅的损坏情况进行检测、鉴定,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对领导人的袭击和威胁:

1、对领导人袭击,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协助做好解救工作;

2、领导人及相关人员收到恐吓信件、可疑物质及可疑邮包应立即报告校武保处及上级公安机关,对可疑邮包不要擅自拆开,由专业部门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  反恐怖办公室要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并动员师生员工积极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力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章  善后工作

第八条  在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迅速有效地开展恢复教育、科研、生产、生活等各项活动,尽可能地减少恐怖袭击所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第九条  新闻采访必须征得反恐领导小组及公安机关同意,由校宣传部负责接待。

第十条  善后处理组对伤亡人员及家属进行安置,看望有关伤员,办理有关赔偿及保险业务。有关损失赔偿从校处置突发事件专项经费中支出。

第十一条  处置恐怖事件办公室日常要做好对反恐怖活动的宣传和业务培训,督促各部门落实各项措施。

 

 

上海大学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

 

 

国家级及同类教育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站在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的高度,体现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性,构建和谐校园,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国家级及同类教育考试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体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考试秩序的正常和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发现问题,即时上报;

(二)统一指挥,部门联动;

(三)快速反应,有效控制;

(四)重在预防,处置依法。

三、适用范围

本应急处置预案适用于在上海大学举行的各类国家级及市级教育考试。考试突发事件分为两类,一类是危害试卷(试题)安全的突发事件,具体为试卷丢失或泄 密、试卷运送延误或损毁、答卷丢失或损毁和考试成绩电子数据损毁等,另一类是危害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及影响考试秩序的突发事件,具休为考试开始前因意外事故导致较多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迟到、考试开始前发生危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影响考试秩序事件和考试进行中发生危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影响考试秩序事件。

四、指挥及工作系统

上海大学教育考试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研究生部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部、招毕办、学工办、武保处、外国语学院有关人员组成。

(一)考试安全应急处置工作事务由上海大学教育考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当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要开展以下工作:

1、初步判断事件等级;

2、决策上报事件情况;

3、启动本预案;

4、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5、检查落实事件处理情况。

(二)上海大学国家级及同类教育考试考务工作组负责考试安全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

1、根据领导小组决策,第一时间上报事件情况,包括:

1)事件原因;

2)事件性质;

3)波及范围;

4)目前措施;

5)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

2、根据领导小组部署,负责联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3、汇总各方情况,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突发事件等级确认

(一)突发事件等级分类

1I级事件

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上登载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传播范围广。

2II级事件

试题发生泄密,性质为自用,传播范围较小。

3III级事件

(1)答卷丢失或损毁:性质为蓄意破坏或责任事故,影响范围有限。

(2)考试开始前因意外事故导致较多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迟到、考试开始前、考试进行中发生危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安全或影响考试秩序事件,性质为蓄意破坏或严重的气候灾害、交通意外,影响范围有限。

()确认程序

1、考务工作组在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上报事件情况;

2、领导小组根据调查了解到的事件详情,第一时间向市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3、由市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做出判断或向上级报告;

4、接受市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突发事件的处责决定。

六、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以上任何一类危害等级事件,学校教育考试领导小组立即按本应急处置 预案开展相应工作。

2、成考务工作组、学校武保处等与突发事件工作有关部门立即开展相关工作,查清突发事件有关的情况,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展,并将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在第一时间向市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告。

3、在报告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同时,学校教育考试领导小组应督促考试考务工作 组保证正常有序地开展考试工作。

4、在考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受到人身伤害时,由保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现场处置,伤者由考试值班医生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现场处置或送医院的决定,如送医院,必须由考试值班医生和考务工作组人员或考务工作组委派人员共同陪送。

5、造成突发事件的嫌疑人被控制后,不允许单独留置,必须由保卫部门指派人 员留守,以防嫌疑人逃脱或发生意外。

6、有关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由教育考试领导小组和学校领导统一处理和发布, 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不实报道。

7、在等待市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答复期间,继续做好有关考试工作和有关突 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8、接受市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处置意见并按处置意见开展工作或积极配合上 级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地处置工作。

 

 

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按照《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故(件)的处置能力,建立起由学校领导统一指挥、处置高效、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防范体系,努力实现应对、处置我校安全生产突发事故(件)领导一元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处置高效化的目标。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故(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突发事故(件)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检查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责任人的工作职责,提高对突发事故(件)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学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建立以突发事故(件)发生单位和学校相关责任单位为主,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事故处理机构。根据突发事故(件)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二、应急处置组织机构与职责

学校建立安全生产突发事故(件)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处置校内安全生产突发事故(件)。分管领导、校党委副书记滕建勇担任组长,组员由校办、校安全生产办公室、校工会、校武保处、设备处、基建处、学工办、研工委、学生社区部、后勤集团及事发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安全生产办公室(白天,行政楼610室,66133887)和校总值班室(晚上,行政楼513室,6613478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确定的"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方针,事故(件)发生单位是应急处置的主体,承担突发事故(件)处置的主要责任,应根据学校处置安全生产突发事故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突发事故(件)应急处置预案。

三、报告制度

校内单位发生安全生产突发事故(件)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有关部门。

(一)报告内容

1、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即:事故单位名称、地址、目前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施工现场;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情况(伤亡人数、伤亡者姓名、年龄、性别等)和现场简要情况;

4、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5、目前正在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单位名称、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报告时间要求

事故报告要求立即、快速,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其中:

1、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重大事故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

3、一般事故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2小时:

4、重伤事故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四、处置程序和要求

1、安全生产突发事故(件)处置小组值班室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报告突发事故(件)领导小组组长,并根据指令通知小组成员赶赴事故现场,快速高效地处置突发事故(件)。

现场处置首要任务是救助伤员,要以最快的速度派人将伤员送医院救治;要在不影响救人的前提下保护好事故现场,同时留取相关物证。

2、当发生重大及重大以上安全生产突发事故时,应立即报告校党委、行政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处置。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有关情况报上级和相关部门。

3、现场处置时要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前因后果和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分析产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以便吸取教训,教育群众。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出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突发事故(件)的善后处理应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再根据分管领导及分工职责进行工作移交,从而确保突发事故(件)能得以妥善处理。

五、其他

1、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本预案规定,根据各自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报校安全生产办公室备案。

2、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工作,把应急预案的培训作为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明确岗位职责。

3、各相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应急处置演练,明确演练的队伍、内容、范围、场次、频次、组织、评估和总结等。

4、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向从业人员宣传减灾知识和技能,广泛宣传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

 

 

附:事故等级说明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0人(含30 人)以上的事故(伴有重伤、轻伤)。

2、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29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4、一般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包括伴有重伤、轻伤)。

 

 

校园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妥善处置校园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上海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高校的实际制定本处置办法。

第二条  校园交通事故的处置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

第三条  本处置预案所称的校园交通事故是指发生在上海大学校园内的交通事故。

第四条  学校成立校园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各校区校办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武保处、学工办、研究生工作党委、财务处、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工会、后勤集团等负责同志组成。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下设事故处置办公室,主任由各校区校办主任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武保处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学工办、研究生工作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工会、后勤集团负责人兼任,日常办公室设在武保处,办公室下设抢险组、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第二章  事故处置程序

第五条  校园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可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损失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轻微交通事故由校武保处(或派出所)直接处理、调解。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参照本预案。

各组任务如下:

一 抢险组:由事故发生校区的校办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保卫、后勤、校医院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伤员,及时与校领导小组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 救护组:由校医院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现场,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抢救工作。及时联系校外医院,抢救、转移伤员。

三 事故调查组:由校武保处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组织保卫人员及联系交警、消防等部门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勘察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现场。

四 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校区校办负责人任组长,事故涉及单位负责人、工会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转移、安置事故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家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第六条  当校区发生一般以上校园交通事故,学校视情立即启动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各小组开始运作,采取适当的处置程序。

第七条  校园交通事故的前期处置程序:

一、发生校园交通事故的学生和教职工要立即与医院急救中心联系,紧急呼救或送医院抢救,并及时与校医院联系,校医院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救护处理工作,应付意外事件发生。

二、发现者在将受伤的人员送往医院抢救的同时,向校武保处报告并报警,同时向受伤者所在学院、单位报告。所在学院单位应在最短时间内向校领导及交通事故处置办公室报告。有关领导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

三、由所在学院、单位通知家属及其他有关人员,并由学院、单位出面和负责接待到校的家属,并要热情、周到地做好接待、安慰工作。确需住宿的尽量安排在校外,避免在校内发生其他冲突。

四、校园交通事故需要保护现场,由武保处设立警戒区予以保护,防止再次发生意外和证据失灭。根据交通事故的程度与校区所在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联系,请求交警大队介入事故现场勘查和协助事故调查。

五、武保处和地区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事故的起因、经过、通过对相关人员收集有关证据,有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若发生死亡事故应当详尽了解学生教职工死亡原因及抢救经过,并须由医院或法医检验后开具"死亡证明书"。如果需要还应委托公安机关对死者进行尸表检验、死因鉴定、车辆检验、痕迹鉴定、车辆与事故关系鉴定等。

第八条  交通事故处置后期工作程序

一、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前提下,交通事故处置办公室(包括学院的领导)代表校方与伤害家属协调,处理善后工作。要将所有接待、调查、处理以及各种要求做成记录备案。

二、事故原因、现场勘查、抢救过程、调查结论、事故责任应由公安机关宣布。

三、有关交通事故处置经过、结论等相关事宜,一律由事故处置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布。

四、人事处、教务处、学工办、研究生工作党委、工会等部门和事故涉及单位协助伤害者家属与有关保险公司联系,根据投保项目和责任认定保险赔偿。

五、交通事故发生后,校宣传部、团委、信息中心加强对校园网和广播、校刊的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以免引发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校外媒体的接待一律由校宣传部负责。

六、对交通事故肇事者按有关法律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条  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与善后处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确定。

第十条  学校对交通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且当事双方同意协商解决的,可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其中包括由学院承担接待家属的费用、按照规定支付医疗费用或处理死亡者丧葬事项所需要的费用。但不承担解决户口、住房、就业等与经济损失无直接关系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学校对师生员工发生的交通事故没有责任的,但当事人家庭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学校、学院从关爱出发,对伤者家属给予适当的补助。学生补助标准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普通专业学生四年学费的总金额。对特殊困难者可以通过发起捐助等爱心活动给予帮助。

第十二条  赔偿、补助数额及校、院承担的份额由校交通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决定,由财务处负责一并支付。

第十三条  如果伤害人员的家属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伤害人员家属及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中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以致扰乱学校正常秩序。或者侵犯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第十五条  校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可由校交通事故处置小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由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火灾火险事故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扑救和处置各类火灾火险事故,最低限度减少对人员、财产、伤亡损失和环境污染,确保学校教育、科研、生产、生活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事业消防管理规定》及《上海市高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遵循"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火灾火险事故应急预案。

第二条  学校成立防火领导小组,由校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办、校办、武保处、学工办、社区、设备处、基建处、图书馆、科技园区、安全生产办、后勤集团负责同志组成。

学校防火领导小组下设火灾火险事故处置办公室:主任由各校区校办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武保处、学工办、人事处、工会、研究生工作党委、设备处、安全生产办、后勤集团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下设若个处置小组。

第二章   应急处置程序

第三条  报警与自救。发现火警,应迅速对起火部位进行观察,就地使用灭火器材自救自灭,并立即向武保处值班室报警。值班人员接警后应迅速调动校卫队到达火灾现场,争取将火灾火险扑灭在萌芽状态。

当火警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同时报告武保处及上级领导,启动本预案。

第四条  拨打119应准确说明起火的地点、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类别及联系方法。同时派员在校门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

第五条  火灾火险事故处置办公室下设现场指挥组、灭火抢险组、疏散引导组、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及善后处理组。各组职责如下:

(一)现场指挥组:组长由校区负责人兼任,由武保处、后勤负责人组成。指挥员应遵循先救人、后控制的原则。主要职责是:制定火灾火险事故处置方案,下达灭火抢险、救人等命令,调动师生员工投入灭火抢险。

(二)灭火抢险组:组长由武保处负责人兼任,副组长由后勤集团负责人兼任。由保卫干部,各部门治保组织,义务消防队组成,主要职责:对发生的火情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火场,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灭火,并及时将火情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和执行上级消防部门的抢险、救人等措施。

(三)疏散引导组:组长由各部门负责人兼任。按照安全通道及时利用通讯广播等各种方式组织师生员工撤离或疏散至安全区域,发现伤员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者拨打120急救。

(四)救护组:组长由校区医院负责人兼任。主要职责:及时调集救护车辆和抢救器械,组织医务人员前往事故现场,及时处理轻伤人员,对重伤人员进行术前紧急处理,并及时协助120急救或联系有关医院。

(五)事故调查组:组长由武保处负责人兼任,由武保处、安全生产办、及相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参与和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对事故的起因、过程进行调查。

(六)善后处理组:组长由所在校区负责人兼任,人事处、工会、学工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处理有关火灾善后事宜,协助受灾部门恢复生产,指导灾后重建工作。

第六条  校武保处及相关领导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在公安消防部门未到达火场前,根据火场的实际情况和灭火抢险的需要,协助现场指挥员指挥各小组展开灭火和抢险救灾工作。

第七条  公安消防部门到达火场后,由公安消防部门现场指挥,并与各校区火灾火险事故处置办公室成立相应的火场指挥中心,共同谋划灭火抢险方案。

第八条  公安消防部门进入火场后,校现场指挥、武保处及相关人员及时向火场指挥中心报告以下火灾情况:

(一)火场燃烧物质的性质、燃烧范围。

(二)火势蔓延的途径和发展的趋势。

(三)有无爆炸、中毒、触电、建筑物倒塌的危险。

(四)有无人员受到火势威胁及人员伤亡情况。

(五)有无受到火势威胁的重要物资、设备、档案、和资料数量位置。

第九条  火场指挥中心确定总体行动方案,根据现场的发展变化情况,制定救人、灭火、抢险处置方案。发出指令,消灭火灾,排除险情。

第十条      校武保处对火场划出安全警戒区,清除路障,指挥一切无关车辆撤离现场,劝导无关人员离开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看管好火场疏散出的物资,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维护好外围秩序,为消防队进入火场,快速灭火创造良好条件。

第三章  善后处理

第十一条  校武保处对火灾现场进行监控,根据有关规定封锁火灾现场,进行警戒。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参与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对火灾的调查,协助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取证,评估损失,确定火灾原因和责任,提出内部处理建议,写出书面的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  处置领导小组指定专门的接待机构协调有关上级工作组及成员,新闻媒体统一由校宣传部接待。

第十四条  善后处理组对伤亡人员及家属按有关政策,处理有关赔偿及保险事务。如有工伤应做好工伤申报及相关待遇落实工作,涉及到赔偿的从校相关经费中支出。

附:上海大学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周哲玮

副组长:滕建勇

  员:唐维克 欧阳华 吴嘉彦顾 莹 吴耀新 张文俊 沙文虎 陈凯旋

王家伟 王军华 洪伟麟 刘 坚 尤丽芬

今后,成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实验单位正常秩序,根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处置预案。

第二条  爆炸事故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定或尚不清楚的原因引起的爆炸(恐怖活动另有处置方案),亦即通常所说的治安灾害事故中的一种。爆炸的主要环节是施工现场的使用油漆、松节油、汽油等涂料或溶剂;使用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使用明火或吸烟;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过小而引起的爆炸事故。
   
第三条  爆炸事故一般包括易燃易爆气体的爆炸、锅炉爆炸、油库爆炸、高压容器爆炸等类型。校园内基本以上述四种形式居多。 

第四条  学校成立爆炸事故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副组长由校区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校武保处、后勤、学工办、研究生工作党委、社区、教务处、人事处、设备处、安全生产办、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事故抢险组、事故救护组、事故现场保卫、事故通讯组、事故调查组,在进入爆炸事故处置后,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第二章   事故处置程序

第五条  一旦事故发生后,学校立即启动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各工作小组开始运作,采取适当的处置程序。

第六条  爆炸事故处置工作程序:

一、发现爆炸事故的学生和教工要在第一时间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如现场有人员伤亡的立即与医院急救中心联系,并及时与校医院联系,校医院立即启动应急救护预案,做好救护处理工作。

二、现场发现者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学院的领导汇报,所在学院应在最短时间内向校领导和爆炸事故处置小组报告。学院领导、处置办公室成员和校级领导赶到现场,组织和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三、在"119"消防车辆和"120"救护车没赶到之前,校武保处应尽快在爆炸现场设置警戒线,保护现场,进行人员疏散,确保道路畅通。

四、事故抢险组,由后勤集团负责人任组长,由设备处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及时切断现场的电源和电路以及易燃易爆气体,并组织人员,进行灭火,防止爆炸引起的火灾的蔓延。根据事故特点,采用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有毒气体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安全领导小组、现场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五、事故救护组,由校医院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组织医护人员赶赴现场,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抢救工作,及时联系校外医院,抢救、转移伤员。

六、事故现场保护组,由武保处负责人任组长,主要任务是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七、在"119"消防车辆和"120"救护车辆赶到后,各抢险救护组要全力协助,积极配合。

第七条  爆炸事故处置后期工作程序

一、事故调查组,由保卫处负责人任组长,安全生产办负责人任副组长,主要任务是调查事故的起因、经过,通过师生及相关人员收集有关证据,明确事故性质,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二、在调查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前提下,公安保卫部门要向爆炸事故处置小组汇报爆炸事故的原因,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三、如爆炸事故中有人员伤亡的,要由该部门及工会负责接待好伤亡家属,做好家属安怃工作和做好意外伤害的保险赔偿工作。

四、爆炸事故发生后,校宣传部、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以免产生不良的舆论影响。

五、有关事件处置经过结论等相关事宜,一律由应急小组负责人统一对外宣布。

第三章   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  如爆炸给生产、实验等部门造成损失的,要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尽量把在校师生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不影响生产、教学、科研、生活的正常秩序。

第九条  根据事故调查小组的调查取证,在查明爆炸事故的起因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责任。

第十条  爆炸事故中,属无辜伤害者的医疗等费用,由校爆炸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决定,如有工伤应做好工伤申报及相关待遇落实工作。由财务处负责在校处置突发事件专项经费中一并支付。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防汛防台气象灾害及地震灾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健全各种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做好应对风险和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坚持防患于未然"的要求,根据市教委〔200513号通知精神,特制定防汛防台(含气象灾害)和地震灾害应急处置预案。

一、防台防汛及气象灾害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思想重视,组织落实

2、开展防汛防台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3、加强值班巡逻,组织一支抢险突击队伍

4、防汛防台器材的使用

5、做好防汛防台重点部位的工作

6、善后工作

7、通讯网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思想重视,组织落实

学校高度重视防汛防台工作,把确保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作为构建和谐校园的具体行动。统一指挥,恪尽职守,条块结合,形成合力,增强忧患意识,立足于抗大灾,抢大险。通过抢、排、救、疏、堵等环节,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在学校党政的统一部署下,成立上海大学防汛、防台领导小组,成员由党办、校办、后勤集团、学工办、研究生部、设备处、基建处、安全生产等部门领导组成。同时由后勤集团在三个校区组建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组,成员由物业、绿保、饮服、行政、车队、校医院组成,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1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

  长:唐豪

副组长:唐维克、欧阳华、吴嘉彦、曹永琪、顾莹

  员: 尤丽芬、王忠明、吴仲钢、吴耀新、张文俊、李康琪、  沙文虎、

陈志宏、单绍江、周志秋、徐宝泉、翟启杰

2、后勤集团防汛防台工作小组

  长:唐维克

副组长:徐宝泉

  员:陈民骅 、曹永琪、单绍江、常和生、詹伊敏、张燕灵、於延琴、王忠明、周弘

3、延长校区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组

  长:单绍江

副组长:詹伊敏

  员:朱用其、王冬芳、周功、万国平、王富宝、李家麟、袁俊、姜红军

4、校本部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组

  长:徐宝泉

副组长:孔新德、张燕灵

  员:王金宝、徐惠明、朱美凤、秦永富、张列峥、周金福、茅家明         郑建华

5、嘉定校区防汛防台抢险工作组

  长:王忠明

  员:赵根生、滕锡优、陈秀雄、吴玉良、郁军居、周佳弟、陆             葛曰键、陶天祥

防汛防台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测、预、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的协调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做到思想高度重视,组织保证落实、职责分工明确、通讯网络畅通、措施落实到位,应急万无一失,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开展防汛防台工作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各部门要对全体干部,职工定期进行防汛防台教育,树立居安思危意识,使全体干部职工人人重视防汛防台工作,明确各部门及个人在防汛防台工作中的职责,为保护学校财产积极主动地参与防汛防台工作。

在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后勤集团各抢险工作组在台风和汛前应对全校重点部位进行大检查,特别是各校区的地下管道、地下室排水设施和化粪池等,以确保校区排水畅通。绿化保洁部门要对天沟落水和管道进行疏通,对各建筑物屋顶进行垃圾清除,对新校区及两翼近年新种的树木进行加固。物业排污、排水设备及时检修,对施工的工程加强监控,防止高空坠物,对工地上出现的隐患限时整改。

(三)加强值班巡逻,组织一支抢险突击队伍

当市政府和气象部门发出强台风和暴雨警报后,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实行领导参与的24小时值班制度,直至警报解除为止。在值班期间要加强对校内要害部门的巡逻,做到灾害苗子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组织一支由80人左右组成的抢险突击队,力争做到"接到信息及时报,发生险情突击抢",始终把险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由专人随时了解最新台风暴雨的预警级别,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以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四)防汛防台器材的使用

定期对三个校区的防汛防台器材进行检查,对部分破损和老化器材及时进行更新,并要相应增加新型器材的品种和数量,做到定点放置、专人管理。防汛防台器材是专用物资,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挪作它用,以确保上述物资完好无损。一旦抢险即能投入使用,抢险结束后将器材物资逐一清点、清洗、晒干、整齐堆放,以备下次使用。

(五)做好防汛防台重点部位的工作

1、污水处理总站: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各类泵机和控制系统完好,备用泵处于临战状态,并及时与校外排污总站联系,做到及时将校内污水外排,使校内污水位保持在一个正常状态。

负责人:后勤集团物业  朱正荣

2、学校内河排水: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水泵和控制系统完好,暴风雨及汛期每一小时测量一次水位,超过警戒线及时启动排水装置,降低水位,防止河水倒灌。

负责人:后勤集团物业  徐惠明

33.5万伏总降站及各校区分变电站:密切注意全校供电情况,汛期加强总降站、变电站的值班,对总降站、变电站内的供电设备、仪表,通过计算机及时监控和记录,与本校区所在供电局保持联系,加强对各只分变的巡视,防止跳闸,确保校内正常供电。

负责人:后勤集团物业  朱用其、王金宝、赵根生

4、要重点加强建筑工地、高空构筑物、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变电设施、水库、河道、屋顶、设备、排水系统的检查、维修和加固,防止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脚手架必须加固,窨井内不准倒建筑垃圾,以确保管道畅通。

负责人:后勤集团绿保、物业  吴康林、顾华、李家麟、王伟明、朱正荣、王富宝、郁军

(六)善后工作

1、在第一时间内将被台风吹倒和吹歪的树木扶正、加固。

负责人:后勤绿保  张燕灵、詹伊敏、王伟明

2、对地下室、低洼地积水进行排涝、河浜泄洪,及时修复被大风暴雨损坏的设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负责人:后勤物业  朱用其、王金宝、赵根生

不可抗拒的台风、暴雨所造成的突发事情是难免的,但我们从组织上、思想上、物资上做好充分准备,力争做好我校的防汛防台工作,将各种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七)通讯网络

二、地震应急预案

根据市教委要求:"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常备不懈,努力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学校特制订地震应急预案。

 

目录:

1、组织落实,成立校抗震领导小组

2、工作职责

3、临震应急行动

4、震后应急行动

5、善后工作

6、通讯网络

(一)组织落实,成立校抗震领导小组

为提高地震灾害中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减小财产损失,学校成立抗震领导小组。

参加部门:校办、宣传部、后勤集团、武保处、学工办、研究生工作党委、安全生产办、校医院、信息管理中心、抗震救险队。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要不断健全制度,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救灾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平时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对全校师生进行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集各项物资,强化管理,始终保持良好的战备状态。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救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学校的安全稳定。

(三)临震应急行动

1、上级部门发布地震、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赴校进入临战状态,快速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

责任部门:校办

2、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领导小组随时密切关注市抗震指挥部通过各新闻媒他体发布的各种命令、指示,并迅速传达。

责任部门:校办、宣传部

3、在抗震救灾应急行动中,学校各部门要服从指挥,密切配合,确保政令畅通。

4、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大型活动。

责任部门:安全办、武保处

5、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3.5万伏总降站、变电所、水库、食堂、门卫室、电脑室等重要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责任部门:后勤集团、武保处、设备处

6、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责任部门:学工办、团委

7、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的生活。

责任部门:校办、武保处及各部门

8、落实各项抗灾物资(包括手动警报器)。

责任部门:后勤集团

(四)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地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学校,在震后1小时内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3、迅速发出紧急警报,有计划地组织仍滞留在学校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防止学生无组织地涌向楼梯通道逃生,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责任部门:学工办、团委、武保处

4、如上课的时候发生地震,上课教师要组织一楼的学生迅速跑到教室外面的空地上;二楼以上教室的同学不要争相跑出教室,也不要靠近窗户,或挤到阳台上躲避,更不要试图通过楼梯逃出教学楼。留在教室内的,应迅速躲在课桌下面或者站在教室的墙角处,同时以书包或双手护住头部。

5、迅速关闭、切断电源、燃气、供水系统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责任部门:后勤集团

6、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到校医院临时抢救站或附近救护站抢救。

责任部门:后勤集团

7、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转移和保护。

责任部门:学校各学院、各部门

8、按预定的划分区域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发生。

责任部门:武保处

9、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责任部门:学工办、团委

(五)善后工作

1、地震警报解除后,各部门迅速了解和掌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领导小组。

2、对损坏设施尽快制定修复计划,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修复建筑物,并恢复通电、通水、通燃气和学校的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3、关心受伤师生,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六)通讯网络(略)

 

 

校园重大案件应急处置预案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障校园公共安全,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免遭不法侵害,维护正常教育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校园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的校园重大案件是指发生在校园内的杀人、放火、伤害、抢劫、爆炸、绑架、劫持、强奸等八类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的治安事件。

第三条  学校成立校园重大案件的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保卫安全工作的校领导兼任,副组长由各校区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党办、校办、武保处、后勤集团、学工办、研究生工作党委、宣传部、国际交流学院、人事处、财务处、工会及案件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成立现场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在进入重大案件应急处置后,各司其职,协同作战。

第二章   校园重大案件应急处置程序

第四条  校园重大案件的前期工作程序:

(一) 在校师生员工发现重大案件时应立即向校武保处值班室报告并报警。

(二)校武保处值班人员接报后,第一时间时间到达案发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确定为重大案件后,应即刻向本所值班领导报告,当天值班领导应即刻向我校校园重大案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迅速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汇报。

(三) 校武保处干部应及时保护案发地现场,配合公安机关设置警戒带,封锁中心现场,同时做好外围现场的取证工作,包括固定现场有关物证,寻找目击证人,对当场发现的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立即予以控制。

(四)如现场秩序混乱的,保卫干部应民警应及时维护好现场秩序,疏导无关的围观人员和通行车辆,控制现场事态。

第五条  校园重大案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一)由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重大案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本应急预案一旦启动,有关现场保护组、现场救护组、通讯联络组即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随时接受处置任务。

(二)现场保护组(保卫处、学工办)。在现场一定区域内设置警戒区,并对中心现场做好安全保护工作,协助有关人员调查取证。

(三)现场救护组(校医院、120急救中心)。救护组赶到后,如发现现场有人员伤亡的,应及时进行现场紧急救护,同时向"120"救护中心请求支援。

(四)通讯联络组(校办、保卫处)。协助应急领导小组建立指挥通讯系统,及时收集案件信息,随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五)校武保处和应急领导小组在公安机关赶到后,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勘察现场,为侦破和查处案件提供各方面条件。

第六条  校园重大案件应急处置后期工作程序

(一)校武保处应协助公安机关调查事故的起因、经过,通过师生及相关人员收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案件查处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二)在调查事实清楚、案情明确的前提下,校保卫部门应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校园重大案件的起因、性质,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三)如校园重大案件中有人员伤亡的,由其所在部门负责接待好伤亡家属,做好家属安怃工作。

(四)校园重大案件发生后,校宣传部、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要配合相关部门正确引导舆论,以免产生不良的舆论影响。

(五)有关校园重大案件处置中的任何结论性意见,一律由应急领导小组或授权的部门统一对外宣布。

第三章   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条  如校园重大案件给生产、实验、教学等部门造成损失的,要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尽量把在校师生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恢复生产、教学科研、生活的正常秩序。

第八条  校园重大案件中,属无辜伤害者的医疗救治等费用,由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并由校财务处根据应急小组的决定负责支付。

第九条  如果被伤害学生的家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提出不合理要求,以致可能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造成损失的依法要求赔偿。

 

 

群体性食物中毒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上海大学预防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及其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急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及突发性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的事件常有发病急、传播快、涉及面广等特点,如缺少预防控制预案,给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带来一定难度,对师生身体健康和校园稳定造成一定影响,为加强我校对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惩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保障师生健康,维护校园稳定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预防为主

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知识教育,监测和防治,及时发现事件苗子及传染病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处置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事件的传播和扩大。

二、分类处置

传染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应根据不同事件分类处置,对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留院观察病人及对传染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分别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行政强制

为有效地切断某些烈性传染病的传播,根据该传染病的流行特点,对病人、接触者等应及时进行隔离或实行医疗观察性隔离,对不配合的传染源及可疑传染源者必要时实行行政强制性措施。

四、及时处置

应急事件一旦发生,对病例或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的原则,同时,对事件的处置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

五、分级管理,恪尽职守

校园内一旦发生烈性传染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在积极抢救、抢险的同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市教委、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做好区域隔离及救助工作,必要时,将在上级政府及卫生防疫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防治救助工作,校内各部门将按照本预案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及救助工作。

六、组织领导与相关部门职责

(一)学校

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并由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的"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烈性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一旦事件发生,立即组织各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性置工作。

(二)校医院

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医院防病救治工作小组,建立抢救治疗工作流程,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加强医疗机构及隔离区内的消毒工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做好病例的监测、筛选及报告,对可疑症状的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采取相应的临时分级隔离措施,预防疾病的传播及事态的扩散。

及时报告疫情,保持与专业疾控机构及传染病医院的联系,及时将病人转送到专业医疗机构。

指导消毒人员进行疫点、疫区的全面消毒工作。

及时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卫生科普知识,指导师生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已经发生的传染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加强对各职能部门防制消毒等工作的专业指导与监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武保处

协助卫生及有关部门及时封锁可疑区域,做好疫点、疫区现场封锁的治安管理工作,对需隔离观察的对象不配合者,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性隔离措施。保证抢救、抢险车辆的畅通。

(四)后勤集团与社区

1、做好疫区隔离设施及临时隔离区域内的生活设施安装等工作。

2、做好临时隔离区域内临时生活用品的采购供应工作。

3、做好消毒人员的防护设施配备及疫区、疫点消毒工作。

4、做好疫区污染废弃物的收集、消毒处置及清洁卫生工作。

5、做好交通运输车辆的保障工作。

6、做好临时隔离人员的饮食供应工作。

7、根据疫情需要,扩装临时隔离场所。

8、当疫性需要时,社区作好临时隔离场所的创建及相应保障工作。

(五)教务处

做好疫区临时隔离人员的调课、补课工作。做好根据疫情需要落实学校停课、停学等措施。

(六)宣传部

及时向师生进行卫生宣传,加强应急处理工作,卫生防病常识及好人好事的宣传报道。

(七)学工办、研共党委、团委

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疫情需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相关防疫工作,做好被临时隔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学生志愿者队伍,实施各种应急措施。

(八)人事处

做好传染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当事人及密切接触者,在被医疗隔离或观察期间福利、工资等待遇。

对参加救护、救助的医务人员及其他参与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作出特殊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财务处

制定经费保障方案及相关政策,划拨专款,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准备,病人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医疗观察期间的医疗费用,保证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运行经费。

七、工作流程

传染病报告流程如附图一。

食物中毒事件是因食用者群众性食用了被污染食品后引起的群发性中毒事件,是一种特殊的公共卫生事件。

对食物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理,在积极抢救病人的同时,应首先对疑似食品立即停止继续出售,并封存该类疑似食品,同时立即封存涉案供餐单位的留样食品,供食品监督机构作流行病学调查。其他处置与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处置相似。

食物中毒事件处置流程如附图二。

 

 

学生社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社区工作的具体实际,成立社区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由社区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办公室正副主任、各工作部主管、各小区区长组成。对于社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处理得当。

一、学生社区发生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工作人员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向校武保处报警,准确说明起火地点;

2、工作人员迅速打开电子门禁系统,并启动电梯迫降系统;

3、向社区主任、副主任报告情况,听从指示。主任、副主任立即到现场处置;

4、在等待武保处人员到现场之前,社区工作人员引导起火层的学生自行有序疏散;

5、及时报告社区总值班、小区区长。

6、、武保处人员到达现场后,社区工作人员服从武保处指挥,协同共战,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7、事件处理完毕,及时总结,对事件处理过程记录在案。

二、学生社区发生电梯故障应急处置程序

1、电梯在运行时出现突发故障,被困人员按电梯警铃报告社区电梯监控室;

2、监控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通过监视系统观察被困人员状况,并使用控制电话与被困人员通话了解情况,安抚被困人员;

3、值班人员迅速拨打后勤物业电梯维修单位,报告电梯故障情况;

4、值班人员通知发生电梯故障的公寓楼工作人员迅速到达电梯故障的楼层,与被困人员取得联系,做好安抚工作,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工作;

5、值班人员将情况报告社区总值班、小区区长和社区主任;

6、事件处理完毕,及时总结,对事件处理过程记录在案。

三、学生社区发生刑事案件和失窃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社区工作人员发现情况或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武保处报案;

2、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保护好现场,等待武保处人员到达。

3、武保处人员到达现场后,社区工作人员应听从武保处人员指挥,协助工作;

4、社区工作人员及时报告社区总值班、小区区长和社区主任;

5、事件涉及到学生,社区工作人员及时把情况通报给学院辅导员;

6、事件处理完毕,及时总结,对事件处理过程记录在案。

四、学生社区突发停电、停水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1、社区工作人员发现情况或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后勤物业维修科报告;

2、所有工作人员要深入到学生公寓楼,向学生说明情况,安抚学生,稳定学生情绪,等待后勤物业维修单位人员到达;

3、后勤物业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社区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尽快恢复供电供水;

4、社区工作人员及时报告社区总值班小区区长与社区主任;

5、事件处理完毕,及时总结,对事件处理过程记录在案。

五、学生社区发生交通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主要是学生从南区学生公寓到教学区之间的进出道路(上大路)、从广中路学生公寓到教学区之间的进出道路(广中路)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隐患。

1、学生在此区域发生事故,社区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助校卫队维护现场秩序;

2、对于重伤学生,立即报告校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等待救护、或及时叫车送达附近医院,社区工作人员须全程陪同;

3、报告学生所在学院辅导员和学生家长,等待辅导员和学生家长到达医院;

4、及时报告社区总值班、小区区长和社区主任;

5、事件处理完毕,及时总结,对事件处理过程记录在案。

六、学生社区学生突发疾病应急处置程序

1、社区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陪护生病学生,在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等待救护、或叫车把生病学生送到附近医院;

2、对于重病学生,社区工作人员须全程陪同;

3、社区工作人员及时通知生病学生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和学生,等待辅导员和学生家长到达医院;

4、及时报告社区总值班、小区区长和社区主任;

5、事件处理完毕,及时总结,对事件处理过程记录在案。

 

 

监控室消防报警应急预案

 

一、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当自动报警器或手动报警器显示报警及其他方式报警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应以最快赶到事故发生现场,摸清情况,用有线电话或手台向监控室同志报告现场情况。

2、监控室同志接报情况后,确认是发生火灾事故,首先打开与火灾事故发生地最临近的楼面有线广播,通过有线广播发出应急、疏散指示,随后扩大至整个楼层面。

3、在现场工作的人员听到广播,立即引导师生员工通过叔叔楼梯道撤离火灾现场。

4、消防监控室第一到达火灾事故现场的同志,报告完毕现场情况立即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灭火行动。

5、留守消防监控室同志,通过有线广播发出疏散指令后的同时利用电话或手台向武保处值班室报告火灾情况,根据现场情况操作控制设备。

二、应急疏散组织程序与扑救抢险程序

1、当武保处值班室接到报警,应迅速向处领导报告火灾事故情况,同时通过电话或手台通知校卫队车管组到达现场。

2、武保处除值班同志外,其他同志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事故现场。

3、武保处处长到达现场,选定指挥场所,组成临时指挥室,指挥保卫科长、副科长、校卫队长、综合科按各自的分工实施灭火应急疏散行动。

4、保卫科指挥各科同志赶到火灾事故层面汇同现场工作人员引导师生员工疏散撤离火灾现场乃至各个层面。

5、副科长带领义务消防队(即车管组和监控室同志)赶往火灾现场,指挥现场扑救火灾行动和救护伤员撤离火灾现场向火场指挥官报告,火灾情况和人员伤亡情况。

6、校卫队长到达现场后,指挥现场车辆通知警卫室引导消防车到达火灾现场,指引水源和消防设施。

7、综合科同志到达现场,负责现场外围警戒,根据现场指挥官的指令联络医疗救护组到达现场协助救护组做好救护工作,同时负责现场后勤保障工作。

8、医疗救护组根据现场伤亡人员情况,负责现场急救工作和联络救护车到达现场进行抢救工作。

9、事故发生地的部门领导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及其他人员,听从火灾现场指挥官指令,疏散可燃物资和重要文件资料,协助武保处和公安消防人员灭火,应急疏散工作。

10、校领导到达现场,火场指挥官向领导报告火灾情况、开展灭火应急疏散进展情况及其他情况。公安消防部门到达现场,服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协助扑救疏散和火灾原因调查工作。

 

 

学生公寓消防紧急疏散预案

 

社区学生公寓是一个人员相对集聚的场所,为了确保一方平安,为学校创造一个安全育人环境,依据《机关、团体、企事业消防管理规定》的要求,遵循"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减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为目的,特制定本消防紧急疏散预案。

一、各楼管理员的职责与任务:

1、社区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的教育,并组织学生紧急疏散演练,学生要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消防的制度和规定。

2、学生集体宿舍通道要保持畅通,通道旁要配置相应品种、数量充足、质量合格的消防器材。

3、管理员和值班员必须上岗之前经过培训,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4、一旦发现火情,不要慌张,判明起火部位和火势大小,分工明确,组织人员疏散和扑救火灾;

5、迅速打开通道,有组织地撤离人员,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6、某楼某层某室发生火情,首先疏散起火楼层和邻近的房间人员以及同层的人员,再依次分别疏散各楼层人员撤离火场;

7、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大声呼叫,或用一些容易发声的器具边敲边叫;

8、告知疏散人员用湿毛巾捂鼻、弯腰、尽量贴地而行,指挥人员指引人员从楼道安全撤离;

9、当房间被火势封锁时,房间内的人可使用毛巾、棉被等物堵住门窗缝隙,如有水源则用水浇注门窗更好,以防火势窜入,等候救援,但形势紧急,还需主动自救。

二、报警与扑救:

1、发生火情根据火势大小向社区、保卫处、119报告,并组织人员因地制宜,利用灭火器、水桶、脸盆等物进行扑救工作;

2、碰有人员受伤,遵循先救人后灭火的原则,采取一切手段救人;

3、如是电器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扑救;

4、配合社区、保卫处及消防指战员做好现场警戒工作。

 

 

社区部 武保处

二〇〇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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