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校医院药品采购招投标告知书
各有关医药公司:
我校医院对2016 年药品采购实行集中招投标选择供货单位方案,欢迎你公司参加我院的招投标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对参加投标的医药公司,必须持有药品经销的相关证件。在参标时,应持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盖上"红印"。委托联系人的委托书以及联系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委托单位盖红印)。
二、投标必须提出对经销活动中服务质量及商品质量的承诺。
三、投标必须提供投标的报价方案,即在实行招标价或批发价前提下的结算方式。
原则上以统货结算的结算方式。个别特殊药品可根据情况单独提出结算方式。
有意参投的医药公司,请与我院联系,截止日期:2016年1月8日。联系电话:021--66135919
上大校医院药事委员会
2015年 12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