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3/30  赵依群   浏览次数:   返回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2021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2021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3日至5日),4月5日(星期一)的课程不补。劳动节放假调休共五天(5月1日至5日),4月25日(星期日)补5月4日(星期二)的课程,5月8日(星期六)补5月5日(星期三)的课程。端午节放假调休共三天(6月12日至14日)。请任课教师自行调整课程进度,确保教学质量。

    二、假日期间,校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值守应急、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好祥和平安的假日。

三、假日期间,学校校车按节假日时刻表运行。

学校保卫处值班电话:66134278

学校总值班电话:66134788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2021年3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在全校开展第33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核心系统维护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