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大学嘉定校区公租房申请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1/06/22  何欢   浏览次数:   返回

继宝山公租房开放申请后,房屋资产管理处继续为老师做实事,为了缓解教职工住房困难,在与嘉定区公租房管理部门充分协商后,已为我校教职工争取到部分公租房房源,现对在校职工开放申请。

本次公租房申请主要条件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与上海大学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在嘉定区无房产(5年内在嘉定区有房产交易记录视为在嘉定区有房产)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未享受嘉定区租房补贴政策;未享受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在嘉定校区工作。

有意向的教师可以登录嘉定公租房官方网站http://www.jdgzf.net查询相关政策或向房屋资产管理处咨询。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与上海大学房屋资产管理处、嘉定公租房管理部门签订三方协议。

校内联系人:饶老师

联系电话:66133971

上一条:上海大学一站式服务中心正式运行通知

下一条:关于征集“第23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