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初审及面试工作安排的公告

创建时间:  2023/06/27  彭钰涵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第二学士学位考生:

根据《上海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章程》有关规定,学校已对报名考生进行初审。考生可于6月27日通过“报名系统”(https://bks.shu.edu.cn)查询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1. 预约面试时间段

通过初审的考生,自即日起至6月28日12: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bks.shu.edu.cn)预约面试时间段。

2.下载打印考生须知

预约面试时间段后,考生须下载打印《上海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面试考生须知》,并按《考生须知》要求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3.面试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英语综合能力、综合素养。

专业名称

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

面试安排

社会工作

网络远程面试

630

详见《上海大学2023年第二学士学位面试考生须知》

知识产权

现场面试

特此公告。


上海大学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236月27


上一条:上海大学2023年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入围校测名单及考生须知

下一条:上海大学2023年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征集志愿)预录取名单公示【公示已结束】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