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内相关部门审核材料
1、《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含学习成绩评定和学校推荐意见)中所涉及学习成绩等级以相应绩点进行评定,学科(专业)代码与学科(专业)名称必须按照教育部相关学科(专业)目录填写,自设专业须填写上级学科名称和代码,表格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下载,并须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研究生院或教务处)盖章,学院签字盖章,最后招毕办盖章)
2、毕业生推荐表(研究生、本科生)(学校就业网下载空白表填妥)(学院盖章,招毕办盖章)
3、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盖章,招毕办盖章)
4、成绩单(按学期分列)(研究生院或教务处盖章)
5、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招毕办签字盖章)
6、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招毕办签字盖章)
7、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所获奖项证书(验原件)包括:
1)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复印件(验原件)招毕办签字盖章)
2)全国性竞赛获奖证书,包括:“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飞思卡尔杯”智能汽车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验原件)招毕办签字盖章)
3)跨校参加各类竞赛的,须由双方学校相关部门出具正式文件加以说明。
8、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本人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发明专利证书提供材料:
1)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异议、由指导教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公示证明样表可在就业创业服务网上下载);(招毕办盖章)
2)该发明专利相对应的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课题立项书复印件(验原件)之一,论文须由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署名,立项书须载明落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为课题组成员。(复印件(验原件)导师签字学院盖章、招毕办盖章)
9、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创业《创业情况报告》。(招毕办盖章)
10、其他非涉及学校审核的材料请按规定办理。
二、材料审核要求:
1、涉及复印件材料盖章必须验原件,需审核人签名及日期。
三、学校相关部门材料审核
1、研究生院(研究生)
事项:学院填写成绩评定档次,学院打印成绩单,研究生培养管理处审核盖章(成绩评定档次、成绩单)(宝山校区A619,咨询电话:66135626于老师)
2、教务处(本科生)
事项:学院填写成绩评定档次,学院教学秘书签字,教务处审核盖章(宝山校区A511,咨询电话:66135085,乔老师);成绩单在宝山校区A楼五层门厅自主服务打印。
3、招毕办(学校就业工作部门)
事项:所有涉及招毕办盖章事项办理
宝山校区就业事务窗口:A424,咨询电话:66134097
嘉定校区就业事务窗口:综合楼513,咨询电话:69982385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上填写的毕业季节、政治面貌应与学校就业网保持一致,如需更正请及时联系辅导员在学校就业网上进行修改,或联系就业事务窗口电话修改。
2、部分研究生二级学科专业名称与代码为学校自定义,(在研究生院平台上的专业代码带字母,在国家研究生专业代码中无法查到标准代码与名称的为学校自定义二级学科),请在《个人信息表》上按一级学科代码与名称进行填报。
3、注意《个人信息表》应与用人单位在www.firstjob.com.cn平台上下载的《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上的基本信息(政治面貌、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保持一致。
4、www.firstjob.com.cn平台上的《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是用来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进沪就业通知单,因当年由学校打印进沪就业通知单,不用填报。如果单位要求,请填写完整,到就业事务窗口盖章。
5、请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需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学生尽快办理与单位签约、学校审核鉴证、盖章手续,请在毕业离校前办妥相关材料的审核!!!
特告:所有提交证书材料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将进行相关数据的核实比对。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书面承诺个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取消就业派遣资格,并将个人失信行为纳入上海市征信管理平台。
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2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