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教职工申诉援助委员会工作流程

创建时间:  2021/09/13  赵志华   浏览次数:   返回

1.申请人以书面形式向教职工申诉援助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校工会)提出申诉申请;

2. 教职工申诉援助委员会收到申诉申请后,向被申诉方了解情况,调取相关材料;

3. 教职工申诉援助委员会召开会议,对申诉人申诉情况进行审议,无记名投票表决是否接受申请人的申诉;

4. 教职工申诉援助委员会书面通知所有申诉人申诉结果;

5. 教职工申诉援助委员会接受的申诉,由其与学校相关部门协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上海大学教职工申诉援助委员会

                      2021.9.11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