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海大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6/01/05  周怿   浏览次数:   返回


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艺术类项目)人员选拔工作已经启动,为了做好校内人员选派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选拔人数


序号

立项学院

艺术类项目名称

执行年份

年度规模

具体类别

1

上海美术学院

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创新设计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024-2026

4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人/年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人/年

访问学者 1人/年

2

上海美术学院

城市更新与可持续设计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025-2027

6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人/年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3人/年

访问学者 2人/年

3

上海电影学院

影视艺术技术复合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026-2028

5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2人/年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2人/年

访问学者 1人/年


二、人员选拔程序及要求

1.请学院根据请根据《2026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27制定本学院具体人员的选拔办法,包括人选条件、评审标准与办法、工作流程等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人员选拔,选派办法及选派结果均须在学院内进行公示,被推荐人应通过中外合作双方专家评审确定,经公示后方可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2.被推荐人须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的基本条件。

3.申请时,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

4. 2026年我校申报受理时间分2个批次:

第一批:请学院2026年3月25日之前完成选拔推荐及公示工作,并于2026年3月30日之前将学生和在职教师的推荐名单及申报的完整材料分别报到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学生申请人同时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新系统--国家公派申请端口完成本人申请和学院审核并填写完整单位推荐意见。

第二批:请学院2026年10月25日之前完成选拔推荐及公示工作,并于2026年10月30日之前将学生和在职教师的推荐名单及申报的完整材料分别报到研究生院和人事处,学生申请人同时在研究生院信息管理新系统--国家公派申请端口完成本人申请和学院审核并填写完整单位推荐意见。

5.被推荐人员务必在2026年4月1-10日14时(第一批)和2026年11月1日-10日14时(第二批)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6.研究生院和人事处进行网上审核并于4月20日前和11月20日前将被推荐人员名单等有关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7.被推荐人提交材料的详细信息请参考申请材料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832

8.项目详细信息请参考网页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826

请申请人仔细阅读项目材料要求说明并严格遵守申请时间节点!



                                                   国际部

                                                   研究生院

                                                   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6年1月5日

上一条: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通知

下一条:2026年上海大学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