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基委”)《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指南》及《202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本年度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2、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
本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基委与学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国家留基委最终录取文件为准。
三、时间安排和留学资格有效期
官网报名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25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报);
校内评审时间:2026年9月17-18日(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校内公示时间:2026年9月18日(公示期内接受异议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录取结果公布:2026年11月底前;
派出及资格有效期:2026年12月起,符合派出条件者可办理国家留基委及学校派出手续。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失效。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
3、申请时须已获得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4、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5、申请人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二)类别要求
1、访问学者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后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各学院(部门)需严格审核申请人意识形态、政治立场、研修必要性、计划可行性及材料真实性,单独出具推荐意见(word文档,一式1份,学院签字盖章),内容参照信息平台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意见表》,不超过500字。
六、申请办法
1、网上申报: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按系统提示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受理机构”统一选择“上海大学”;
2、材料准备:参照本通知第八条要求整理纸质材料及电子扫描件,具体细则可查阅国家留基委202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4109);
3、校内提交:经学院审核推荐后,将纸质材料及推荐意见报送至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七、学校将组织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审,重点考察申请人学术潜力、研修计划合理性、外方合作资源及回国服务价值等。评审可能包含面试答辩环节,请申请老师提前准备汇报材料(重点说明研修目标、方案及预期成果),答辩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八、需正式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老师按以下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1、信息平台自动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项目院校用)》(学号一栏不填)。依托项目在研证明(依托项目为校级的,须为主持;校级以上的主持、参与皆可)、科研成果清单;
7、外方合作者简历(不超过一页,须有签字);
8、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如无可不附);
9、推荐意见。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雪剑
联系电话:66134915-8002
电子邮箱:584322127@qq.com
材料报送地点:组织人事部人事处(行政楼408室)
特此通知。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