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学生住宿协议书

创建时间:  2021/10/12  程金玲   浏览次数:   返回

经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公寓办公室(甲方)与住宿人(乙方)共同协商,一致同

意签订以下住宿协议:

一、甲方安排乙方入住上海大学学生公寓(宝山校内、新世纪、南区、嘉定、

延长)____楼____室____床,并自__ 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入住。

二、甲、乙双方都愿意履行《上海大学学生社区住宿管理规定》规定的有关

权利及义务,住宿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按照社区安排的床位入住,不得私自调换床位,不得私占空房或空床位。

2.根据《上海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按时缴纳住宿费、电费等费用。

3.爱护公共财物,若发生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若故意破坏则加倍赔偿,并

视情节上报相关院系、部门。

4.自觉遵守社区会客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宿舍钥匙(一卡通)不外

借他人,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随手关门,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5.住宿期间自觉遵守《上海大学校园公共秩序安全管理规定》,公寓楼内严

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停放助动车(含电瓶车、平衡车、电平板车等)或

进行充电,严禁私自带入或违章使用各种电加热、电制冷、电炊器具和大功率电

器、非安全器具,严禁私拉电线,拖线板、电线不得上床。

6.宿舍内一切生活事务及清洁卫生工作由学生按社区内务规范要求,每天自

行整理打扫,做好垃圾分类,保持寝室与公共设施的清洁、整齐与美观。

7.为了保障寒暑假期间社区的整体秩序,假期如需留宿须事先申请,经审批

后实行临时集中住宿管理。

8.当发生住宿资源整合、楼幢修缮、专业分流、集中军训、学习校区调整、

校区功能定位调整等情况,甲方有权对学生住宿进行调整,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

9.乙方发生休学或保留学籍、转学、退学、毕业等情况须按时办理退宿手续,

逾期拒不办理者,甲方将协同相关部门执行。

三、住宿期间,乙方在社区的行为表现由甲方记录在社区管理系统内,与学

校各项奖惩挂钩。

四、若乙方违反《上海大学学生社区住宿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

协议。

五、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工作,可以通过各种正常的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

对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纠纷,双方可本着友好协商的

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上海大学学生公寓管理领导小组解决,如对处理决

定不满意,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为自甲乙双

方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退宿手续或学校规定乙方离校之日止。

七、本协议解释权属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公寓办公室。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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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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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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