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大学延长校区机动车管理及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1/07/12  -管理员   浏览次数:   返回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上海大学延长校区机动车管理及收费暂行办法》已经2011年度上海大学第三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大学延长校区机动车管理及收费暂行办法
 
 
 
上  海  大  学
                                  二○一一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车辆 管理及收费 暂行办法
上海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1年7月12日印发
校对: 沈龙骥                         (共印150份)
附件:上海大学延长校区机动车管理及收费暂行办法
(2011年上海大学第三次校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机动车管理,改善校园交通状况,维护学校正常秩序,根据《上海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定的《上海市收费停车场计费规定(暂行)》,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校园停车收费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学校分管领导,校办、财务处、武保处、后勤集团、信息办、社区、科技园区等部门领导以及工会代表、学生代表、协作单位代表等组成,旨在通过各方协调,形成规范的校园停车收费规则,为全校教职员工及学生提供方便,保障校园交通安全。
武保处负责具体实施延长校区校园停车收费,信息办负责收费系统的保障。
二、车辆分类及停车规定
依据《上海大学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进校机动车进行分类,分为A、B、C、D及校园临时停车五类。
1.A类。适用于本校公务车辆,停放专用停车库。
2.B类。适用于本校教职员工自备车辆,停放区域内划定的停车场或停车位。
3.C类。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注册学生本人自备车辆,停放指定的学生停车区域。
4.D类。适用于与本校有协作关系的单位、个人车辆及租用学校房产的单位、个人车辆,停放校内协作部门(或工作点)附近或租用房附近的停车场或停车位。
5.临时停车类。适用于当日因工作或其他事由允许临时进校的机动车。该类车辆不得占用道路影响学校道路交通,不得停放学校办公区域和教学区域的停车场或停车位。
三、收费区域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经申报批准的在上海大学延长校区核定范围内所划定的停车场以及停车位的收费和管理。
四、收费对象
1.持有D类校园通行证的车辆;
2.临时进校的非本校师生员工所属车辆。
五、车辆进出校园方法及收费标准
1.A、B、C类车辆凭校园车辆通行证和车辆登记人的工作证或学生证刷卡进、出校门,不收费。
2.D类车辆凭D类校园车辆通行证和缴费卡(年卡或月卡)刷卡进、出校门。按年卡或月卡实行年缴费或月缴费,年卡1800元,月卡150元,进出校门时不再另行收费。
3.临时停车类车辆,在进入校园时取临时智能卡记时出校门时,刷卡记时收费。每辆车每小时5元,一天超过8小时最高按8小时计。
4.校内部门或院系可到停车收费管理部门购买停车券,用于外来车辆来校联系工作或参加会议时支付停车费用。使用停车券车辆,按1.5小时以下5元、1.5小时以上10元收取停车券,停车券必须盖有提供使用停车券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才有效。
5.以下车辆不收费:
(1)进校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抢险车、金融押运车、邮件运送车、垃圾清运车等;
(2)参加"110"联动的电信维护车、移动通讯维修车、供水供电抢修车、环境监测车、卫生防疫检测车等;
(3)经学校批准的校内施工车辆、后勤给养车,凭武保处签发的标识按规定时间从指定校门进出的,不实行收费管理。
6.机动车进校20分钟内离开不收取停车费(自该车辆进入校园后开始计时)。
六、D类智能卡(年缴费卡或月缴费卡)的申请与管理
1.申请办理D类智能卡,必须具有武保处核发的D类校园通行证。
2.按所申请的卡类(年缴费卡或月缴费卡),缴纳相应费用。
3.D类智能卡到期需续办的,只需持卡到办卡处缴费即可。
4.申请D类智能卡时每卡交纳人民币叁拾元工本费。
5.D类智能卡使用人申请退卡的,应交回智能卡;未到期的,按5元一天退回余额。
七、校庆、迎新或军训等特殊期间的车辆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八、本办法的具体操作细节,将另行制订实施细则。
九、本办法由校园停车收费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和实施细则自二○一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上一条:关于印发《上海大学转基因作物(玉米)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上海大学校园公共秩序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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