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2012年度上海大学校级重点课程建设申报工作,具体遵照《上海大学本科教学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立项管理办法》(上大内【2009】252号)文件通知如下:
1. 申报条件
(1)申报的课程应是列入我校现行本科教学计划的课程,原则上要求在本校连续开设2年以上(新生研讨课除外),有一定建设基础、学生受益面较广。
(2)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尚未结题的各级课程建设立项项目(精品课程除外)负责人,原则上不得领衔申报。
(3)已开出2次及以上新生研讨课的亦可申报。
注:鉴于学校已组织过2012年度上海大学通识课重点课程立项工作,本次校级重点课程申报对象不包括通识课。
2. 申报立项数的分配
根据我校2012年度重点课程建设专项经费的额度,在综合考量学院实际开课情况、已立项的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以学院(系)为单位,分配2012年度校级重点课程的申报立项数(附件1)。
本年度校级重点课程拟资助10门左右的新生研讨课,不占用学院(系)申报名额。
校重点课程校院共建基金-中欧基金立项项目不占用学院(系)申报名额。
3. 学院评审与公示
各院(系)应结合本院(系)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课程建设的规划与布局、重点课程的建设计划,依据重点保证和轻重缓急的要求,制定本院(系)2012年 度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评审和排序的工作细则。学校要求立项工作信息公开、评审公正、结果公示。为了有效体现信息对称,机会平等,程序合理,望各院 (系)一定要将本通知充分告知所有教师,通过会议宣读、网络传递、电话通知、书面公示等形式发布信息并公开评审程序和结果。
4. 申报材料
(1)校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回执单(附件2)
(2)2012年度上海大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3)
(3)《上海大学重点课程校院共建基金-中欧基金申请表》(附件4)(申请上海大学重点课程校院共建基金-中欧基金者填报)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和打印版一份。电子版发送到:jwcjyk@oa.shu.edu.cn,打印版送到教务处教研科(地点:新校区行政楼306室,联系人:董飞飞,联系电话: 66133507-5)。
5. 时间节点
12月21日前,学院发布信息、接受申报、初评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请学院将公示链接地址发送至jwcjyk@oa.shu.edu.cn)。
12月24日,报送《校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回执单》和《2012年度上海大学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或《上海大学重点课程校院共建基金-中欧基金申请表》。
6. 其它
(1)校级重点课程的项目建设经费一般为1.5—3万元,先划拨50%建设经费,中期检查通过后再拨付剩余的50%。
(2)根据《上海大学重点课程校院共建基金-中欧基金管理办法》(附件5),中欧基金每年计划资助4至5个课程建设项目,每门课程的资助金额为3万元,先划拨50%,中期考核通过后再拨余款。
(3)每个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4)教务处接受投诉的电话:66133507-1;邮箱wanwg@staff.shu.edu.cn)。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2年12月3日
附件1:
2012年度校级重点课程的院系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
|
申报名额
|
1
|
理学院
|
3
|
2
|
文学院
|
1
|
3
|
社会学院
|
1
|
4
|
外语学院
|
1
|
5
|
管理学院
|
1
|
6
|
经济学院
|
1
|
7
|
图情档系
|
1
|
8
|
法学院
|
1
|
9
|
通信学院
|
1
|
10
|
计算机学院
|
1
|
11
|
机自学院
|
1
|
12
|
材料学院
|
1
|
13
|
环化学院
|
1
|
14
|
生命学院
|
2
|
15
|
美学院
|
1
|
16
|
影视学院
|
1
|
17
|
悉商学院
|
1
|
18
|
社科学院
|
2
|
19
|
土木系
|
1
|
20
|
数码学院
|
1
|
21
|
计算中心
|
2
|
22
|
体育学院
|
2
|
23
|
艺术中心
|
1
|
24
|
巴士学院
|
1
|
合计
|
30
|
附件2:
校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的回执单
学院(盖章):
教学院长(签名):
注:
1. 申报中欧基金立项项目的请在备注中说明。
2. 建议学院对所有开设课程进行梳理,对已经立项建设的课程(含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等)及有关状态信息及关联信息进行排列和建库,为今后的课程建设工作提供基本依据。
附件3:《 年度上海大学重点课程建设申报表》(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服务"项目比赛相关"一栏中下载)
附件4:《上海大学重点课程校院共建基金-中欧基金申请表》(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服务"项目比赛相关"一栏中下载)
附件5:《上海大学重点课程校院共建基金-中欧基金管理办法》
附件6:《上海大学重点课程校院共建基金-中欧基金立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