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我校优秀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参加第三届上海市大学生创新论坛的通知(教务处【2013】46号)

创建时间:  2013/06/25  乔君君   浏览次数:   返回

各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三届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论坛的通知》精神,第三届上海大学生创新活动论坛将于2013年11月上旬在复旦大学举行。为做好我校优秀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推荐的优秀项目应体现"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宗旨,注重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活动和科学探索,通过学生的自主实践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积极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学生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有较大的收获。
二、推荐内容
1.优秀项目结题报告
推荐内容和数量:理工类学院推荐2篇近两年最高水平的项目结题报告;文、经管、艺术类等学院各推荐1篇项目结题报告。报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请各学院在提交电子版论文之前,仔细检查每篇报告格式规范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篇幅必须在10页以内,每篇报告之后须附有指导教师评语。点评意见应详尽、如实地指出报告的优势和不足。
2.优秀参展项目
推荐内容和数量:理工类学院推荐2个优秀项目通过递交展板形式进行大会展示交流;文、经管、艺术类等学院各推荐1个优秀项目。排版等要求见附件2
3.优秀指导教师体会
请各学院推荐1篇创新活动项目优秀指导教师体会,内容可以为指导大学生创新活动感想、感悟,推动教学改革的成果,对该活动的建议等。大会论坛将统一收录至《指导教师篇》。具体要求见附件3
三、推荐要求
1.推荐结题报告和优秀项目均为近两年来(2011年和2012年)立项的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活动计划项目。所上报结题报告和优秀项目不为同一项目。
2.优秀指导教师体会所属项目的立项年度不限。
3.各学院上报后,学校对所上报的结题报告、优秀项目、指导教师体会进行评审,最终评出2篇项目结题报告、3个优秀项目及2-4篇优秀指导教师体会上报至本次论坛。
四、其他要求
以上资料均为电子文档。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准备,并于为7月11日(星期四)16:00前提交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306室)。
 联系人:乔老师 qjj_000@shu.edu.cn联系电话:66133381   
 
教务处
                                                2013年6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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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理部门: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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