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项目组:
为更好掌握创新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创新项目进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我校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实施的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对我校2012年度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开展阶段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 阶段性检查:
(一)阶段性检查范围
上海大学2012年度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二)检查内容
1. 项目的执行情况;2. 项目实施的阶段性成果;3. 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4.存在的问题及建议;5.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详细内容见附件《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请各项目组认真填写。
(三)检查时间安排及要求
1. 6月25:自查阶段日-7月7日
项目组成员结合本项目实施情况填写《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出解决思路,明确下一阶段的任务,并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心得与体会。
2. 7月8:学院检查阶段日-7月11日
根据学生自查内容,各学院组织对所在学院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把经费使用效率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对项目执行不力的,要及时提出警告,督促其整改;对项目实施没有任何进展的项目,建议其终止,并将责令整改和建议终止的项目上报教务处备案。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创新活动执行情况撰写《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内容包括:(1)总体情况(2)主要措施及成效(3)存在问题。要求条理清晰,简明扼要,2000字左右。
请各学院在7月11日(星期四)16:00前将书面材料及电子材料(包括《上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阶段性检查报告》及《学院大学生创新活动阶段性工作总结》)上交教务处教学实践科(新校区行政楼306)。
3. 7月10:学校检查阶段日-7月13日
学校结合各学院上报的《项目阶段性检查材料》及《学院阶段性工作总结》情况安排下拨第二期项目经费。
二、项目结题
2011年(含2011年)以前立项且负责人是09级的的大学生创新活动项目必须完成结题,未办理结题手续的项目,学校将终止使用剩余经费。其他应该结题但尚未结题的各级项目也务必完成结题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6133381
联系人:乔老师
上海大学教务处
201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