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创建时间:  2011/12/09  颜文斐   浏览次数:   返回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学校的发展,根据基建处现有的条件及现场基本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凡属基建处范围内的各类工程,一般均需配备业主(甲方)项目部,监理项目部,施工总包项目部等,各司其职。

2、业主代表属施工科派出人员,受科长直接领导。一般可根据工程大小配备甲方项目部人员。项目部一般设项目经理、土建施工员、安装施工员、现场安全员等岗位,并设置相应的岗位职责。

3、业主项目部经理是工程现场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现场的全面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报处务会讨论决策。

4、组织有关人员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对工期质量、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投资控制、安全措施等提出修改意见,按施工进度计划来审核实际工程进度,督促施工单位编制进度计划和完成工程进度目标,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进度计划的调查和工程量月报工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提供依据。

5、项目部定期召开工程协调会,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提出要求,同时协调解决现场有关各方提出的涉及技术、质量、资金、配合等方面的问题,特别是施工过程中设计与施工方面的矛盾,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6、督促施工方提出各种甲供材料的供应计划,会同计划科对材料的品牌、质量、价格数量进行审定,协调专业分包的进出场时间及配合工作。

7、会同监理、施工方的有关人员,对进场的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保书、规格型号、生产日期、外观质量、平整度、几何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8、审定施工中的图纸修改,同时联系设计师变更图纸或变更通知,对由此产生的工作量变更注明变更原因,对设计变更以外或现场施工中超出设计图纸范围的工作量,应由甲方、监理、施工方现场核实后三方签字,便于日后费用结算。

9、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参与并督促监理做好施工过程中管理,督促施工方抓好质量管理,严格工程施工中的工序检查、验收制度。

10、协助计划科控制投资,参与工程设计的优化、招投标及决算审核的配合等。

11、认真抓好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督促施工方做好治安、消防、卫生与施工人员教育等现场管理工作,争创文明工地、标化工地。

12、按照工程项目竣工备案制验收的要求,做好工程项目的验收和备案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图及技术资料编制和上报,组织有关人员对竣工图的复核工作。

13、负责竣工工程质保期内的维保协调工作,及时解决使用过程中有关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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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