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审2014-2015学年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本科生)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03/25  周轶   浏览次数:   返回

为纪念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社会活动家,上海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创始人费孝通先生,继承和弘扬费孝通先生的学术思想和学术精神,设立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

 

一、奖励范围

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用于奖励热爱祖国、积极投身国家现代化建设、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刻苦钻研、开拓创新、成绩优异、有一定科研潜质的上海大学全日制在校的社会学和人类学、经济学、历史学专业学生(本科生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

 

二、奖励名额与金额

奖励名额:每年奖励名额5人,其中本科生2人,研究生3

奖励金额:5000/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优良;

2、学习努力,成绩优秀;

3、在专业研究领域中有突出表现;

4、身体健康,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本学年在以下方面有获奖或突出表现,在评奖中予以优先考虑:(均需相关的证明或证书)

1)在全国、省市各类竞赛中获奖;

2)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得到各方普遍认可;

3)具有某项突出的专特长;

4)在其它方面有突出表现(如精神文明创建、科技发明、社会实践等)

申报及评选程序

    1326日-330日:学生登陆 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申请,同时填写《上海大学费孝通教育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后向学院递交。注意:系统申报与书面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一致。

2331日-411  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产生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4111600前:

a)学院辅导员老师、分管书记登陆 学工办成就系统-成就操作-特殊奖学金审核/院系审核-依据学院初评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填写相关推荐理由。

b)各学院将申请表(单份)及相关获奖情况证书的复印件(单份)、及汇总表交 学生工作办公室 信息科(A407)。

44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55月上旬:学工办进行全校公示。

    6相关表格:学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关于我们-下载专区。

 

 

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325

上一条:上海大学本科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条例

下一条:关于评审2015年度台湾与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