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学生住宿协议书

创建时间:  2018/06/22  王雅萍   浏览次数:   返回

上海大学学生住宿协议书
经上海大学学生社区管理部(甲方)与住宿人(乙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住宿协议:
一、甲方决定安排乙方入住上海大学学生公寓____楼____室____床,并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入住。
二、甲、乙双方都愿意履行《学生社区住宿管理规定》规定的有关的义务及享有的权利,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按照社区安排的床位入住,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及宿舍,不得私占空房或空床位。休学半年以上(含半年)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后重新办理住宿手续。
2.及时足额缴纳各种费用(住宿费:1200元/年,一学年按9个月计算,不含寒、暑假;电费:按规定每人每月贴补5度电,超额电费自理)。
3.爱护公共财物,若发生人为损坏,学生需照价赔偿,若故意破坏则加倍赔偿,并视情节上报相关院系、部门。
4.住宿期间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宿舍钥匙不外借他人,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随手关门,贵重物品妥善保管,遵守社区会客制度。
5.公寓楼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私自带入或违章使用电热棒、电炉、电热毯、电饭煲、电水壶、电炒锅等各种电加热、电制冷、电炊器具和大功率电器、非安全器具,严禁私拉电线,拖线板、电线不准上床。
6.寝室内一切生活事务及清洁卫生工作由学生按社区内务规范要求,每天自行整理打扫,保持寝室与公共设施的清洁、整齐与美观。
7.为了保障假期期间社区的整体秩序,学生需事先申请,获准留校后,社区将对留校学生酌情实行集中临时住宿管理,学生应及时搬迁至指定的楼幢或宿舍。
8.当发生住宿资源整合、楼幢修缮、专业分流、集中军训、学习校区调整、校区功能定位调整等情况,社区有权对学生所住楼幢或宿舍进行调整,学生应服从社区安排,及时搬迁至指定的楼幢或宿舍。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为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退宿手续或学校规定乙方离校之日止。
四、若在住宿期间,乙方发生休学、转学、退学、出国等,必须办理退宿手续。凭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终止协议。
五、延期毕业学生、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原则上不提供住宿,确因学业情况需要住宿的,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社区将视住宿资源情况予以安排(其中,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学校仅提供第一年的住宿,在第一年基础课程修完后须办理退宿手续)。
六、住宿期间,甲方对乙方在社区行为表现记录在"学生行为档案信息"内,与各项奖励评比挂钩;如乙方违反《学生社区住宿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七、对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纠纷,双方可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解决,如对处理决定不满意,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说明:本协议解释权属上海大学学生社区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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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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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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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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