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修订)
经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公寓办公室(甲方)与住宿人(乙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住宿协议:
一、甲方安排乙方入住上海大学学生公寓(宝山校内、新世纪、南区、嘉定、延长)
____楼____室____床,并自____年____月____日正式入住。
二、甲、乙双方都愿意履行《学生社区住宿管理规定》规定的有关权利及义务,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按照社区安排的床位入住,不得私自调换床位及宿舍,不得私占空房或空床位。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必须办理退宿手续,复学后重新办理住宿手续。
2.根据《上海大学收费办法》按时缴纳住宿费、电费等费用。
3.爱护公共财物,若发生人为损坏,学生需照价赔偿,若故意破坏则加倍赔偿,并视情节上报相关院系、部门。
4.住宿期间自觉遵守社区会客制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宿舍钥匙不外借他人,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随手关门,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5.住宿期间自觉遵守《上海大学校园公共秩序安全管理规定》,公寓楼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私自带入或违章使用电热棒、电炉、电热毯、电饭煲、电水壶、电炒锅等各种电加热、电制冷、电炊器具和大功率电器、非安全器具,严禁私拉电线,拖线板、电线不准上床。
6.宿舍内一切生活事务及清洁卫生工作由学生按社区内务规范要求,每天自行整理打扫,做好垃圾分类,保持寝室与公共设施的清洁、整齐与美观。
7.为了保障寒暑假期间社区的整体秩序,学生如需留宿须事先申请,社区审批后实行临时集中住宿管理。
8.当发生住宿资源整合、楼幢修缮、专业分流、集中军训、学习校区调整、校区功能定位调整等情况,社区有权对学生所住楼幢或宿舍进行调整,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限为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办理退宿手续或学校规定乙方离校之日止。
四、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区住宿管理的实施办法》全日制定向研究生学校仅提供第一年的住宿,在第一年基础课程修完后须办理退宿手续。
五、住宿期间,甲方对乙方在社区行为表现记录在社区管理系统内,与学校各项奖惩挂钩;
六、乙方违反《学生社区住宿管理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七、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工作,可以通过各种正常的途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纠纷,双方可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上海大学学生工作办公室(本科生)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解决,如对处理决定不满意,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八、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公寓办公室是学校公寓管理的职能部门。本协议解释权属上海大学后勤保障部公寓办公室。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