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爱军同志行政职级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09/13  于伟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委201657

人事处:
经7月12日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科技处副处长、前瞻技术部部长李爱军同志的行政职级定为正处级,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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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