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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小和、欧阳华二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7/04/25
于伟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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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经上海大学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报中国教育工会上海市委员会同意:
欧阳华同志任上海大学第四届工会委员会主席;
夏小和同志不再兼任上海大学第四届工会委员会主席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7
年4月24日
上一条:
关于汪大伟等四位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许科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受理机构
受理部门:党政办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邮政编码:200444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监察处
部门负责人:滕云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