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15年度处级正职干部考核实施意见

创建时间:  2015/12/25  于伟   浏览次数:   返回

 

上大委2015162

 

 

上海大学2015年度处级正职干部考核实施意见

 

党委各部、各学院(系统)党委、直属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对干部考核的工作要求,结合上海大学的实际,延续以前干部年度考核的做法,2015年处级正职干部考核继续围绕学校全系统质量管理工作开展,进一步完善基于单位年度考核的干部考核,突出目标导向、分层分类、过程管理、结果反馈以及奖惩激励,进一步增强干部现代管理意识,帮助基层单位和干部提升发展能力,不断推动学校的改革发展。在此基础上,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考核目标和考核原则

干部考核的目标在于:从更全面、更完整、更长远的角度考察评价干部出发,着力提升干部全系统质量管理的意识与理念,提升干部对接学校中心工作的主动性与成效,加强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

干部考核的原则为:以德为先,注重实绩;上下联动,民主公开;分层分类、简便易行。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考核对象为学校处级正职干部。考核的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三、组织实施

考核工作由学校党委领导,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实施:

    长:李友梅  夏小和

成员单位:组织部、纪委(监察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工会

四、考核办法、步骤

考核步骤包括个人年度履职小结、工作绩效评价、周边满意度测评、反向测评、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等环节进行。

1.干部提交个人年度履职小结。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撰写,要重点回顾总结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其中绩的部分要求被考核干部结合单位KPI,对接学校中心工作,重点阐述为实现目标开展的工作,实施的举措,尤其要注重分析个人在管理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2.绩效评价。以单位年度考核成绩,作为本单位正职干部的工作绩效评价得分。

3.周边满意度测评。包括两部分:一是由干部所在单位内部教职员工对干部进行测评,二是按照相关、熟悉的原则,由正职干部之间进行互评。

4.反向测评。相关职能部门对被考核干部进行反向测评。

5.汇总提交常委会讨论。考核工作小组综合绩效评价、满意度测评结果,并结合反向测评的情况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年度考核等第。

五、正职干部考核为优秀的必要条件。

包括四个条件:一是单位年度考核为优秀或在所在类中的排名较2014年提高幅度达30%以上;二是参加党建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单位的排名在前50%;三是周边满意度测评排名为前50%;四是不存在反向测评一票否决的情况。满足以上四个条件的干部,可以参评优秀。

六、加强考核结果的成果运用。

一是,分层激励,适当拉开差距。

二是,由组织部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协助分管联系校领导以谈话的形式反馈,帮助干部提升管理水平、进行指导。

三是,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教育的重要依据,从考核中反映出干部知识、能力等方面的不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2016年干部培训中设计针对性培训项目,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     

                         20151222

上一条:关于印发《上海大学2016年统战工作要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落实处级(含同级管理)干部签名确认“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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