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09)第37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领衔科研工作,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市科委将启动2010年度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A、B类)及启明星跟踪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启明星计划(A类)面向在沪高校、科研院所(包括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科研单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并有主持科研项目的经历。
二、启明星计划(B类)面向在沪企业(包括转制科研院所)具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者一般应于2007年1月1日前进入所在企业,所在企业须在2007年1月1日前注册成立并具有一定规模和研发能力,注册资本金一般应在500万元(含)以上。
三、启明星跟踪计划面向2007年1月1日后按时完成启明星计划(A、B类)项目研究工作并取得良好科研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
四、2010年度启明星计划将强化与重大项目的联动,进一步推进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支持的重点为:
1、国家和上海市重大重点项目承担单位和团队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2、国家、各部委以及上海市重点科研基地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3、上海市支柱产业、战略产业和重点产业项目中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五、启明星计划的申请条件请参照《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青年科技启明星计划(B类)管理办法》(详见上海科技网)。申请者每人限报一项,且A、B类计划不可兼报。已获得市科委人才计划资助及在站博士后不能申请启明星计划A、B类资助。
六、为提高申报项目质量,2010年度启明星计划实行单位遴选,择优申报。
1、A类:各单位(以法人单位计)遴选后的项目申请数量不超过2007-2009年获得启明星计划A类项目数总和,不足3项的可申请3项。
2、B类:由各区县、企业集团自行组织遴选,择优向市科委统一申报,其中非中央直属、非上海市属企业的申请者须经所在区县科委审核遴选后推荐申报。
七、按照启明星计划的遴选程序,将根据网上评审成绩择优选拔申请人进入第二轮的见面会评审,本年度启明星计划(A、B类)见面会初定于10月下旬,具体时间待网上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如申请人本人未能参加见面会,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九、课题执行年限为2年,课题起止时间为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申请者需保证投入本课题的研究时间不能低于3个月/年。启明星计划资助强度不超过15万元/项,启明星跟踪计划资助强度不超过20万元/项。
十、申报时间为2009年9月4日至2009年9月20日,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申请为有效申请。请。
网上填报备注: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不我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十一、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上海市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21日15:00时。
联系地址:上海市中国工程院院士咨询与学术活动中心
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老楼)1111室
院士中心联系人:何晓君、李祥太
联系电话:63875151转665,667
市科委基础研究处联系人:王涤松
联系电话:23112523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注:本基金限额申报由各学院认真组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