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2010年度纳米科技专项项目指南

创建时间:  2009/09/15  徐婷婷   浏览次数:   返回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上海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持续增强纳米科技的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研究目标、内容与研究期限
  (一)纳米技术开发与应用
  研究目标:
  聚焦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以工业化规模生产为目标,重点研究纳米技术在新产品、新工艺中的应用。
  研究内容:
  1、基于纳米技术的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极材料的研发及应用
  采用纳米材料掺杂、复合等技术,研制高振实密度、高导电性的正极材料及负极材料,优化电极成型制备技术,提高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充电速度、使用寿命等性能,形成批量化电极材料生产能力并在锂离子动力电池上应用。
  2、纳米复合材料批量化生产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
  聚焦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九大重点领域,重点开发功能纳米复合材料批量化生产中涉及的纳米组分设计、结构控制和表面处理、纳米组分在基体中分散及相界面控制、纳米复合材料加工成型等关键技术,实现复合材料批量化生产和推广应用。
  3、表面纳米化、功能化冠状动脉药物支架关键生产技术开发及临床应用
  重点开发冠状动脉药物支架表面纳米结构控制、药物涂层设计、制备及药物控释等关键技术,实现支架植入后的快速内皮化,有效解决药物支架晚期血栓和炎症的发生,提高支架安全性,支架的血栓发生率低于现有带药支架,形成产品批量化生产能力并开展临床应用试验。
  4、高效率、高可靠性LED光源关键材料生产及应用
  采用纳米材料及技术开发高效率LED光源生产中涉及的发光及散热等关键材料,满足用于室内外照明的高亮度、长寿命和高稳定性LED光源产品的需求,实现上述关键材料批量化生产并在LED照明产品中实施应用。
  研究期限: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纳米科技前沿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
  结合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聚焦能源环境、民用航空制造、先进重大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和电子信息制造等重要领域,研究掌握揭示物质特性的纳米科学理论与表征方法。
  研究内容:
  1、能源环境和先进装备制造等领域关键纳米材料与应用技术
  研究基于纳米技术的无二次污染的高效环境治理新原理、新方法;开发有效提高新能源效率及服役时间等关键性能的纳米材料可控制备和应用新技术;重点研究推动民用航空制造、先进重大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和电子信息制造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纳米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
  2、生物医学应用的纳米材料与纳米技术
  开发生物相容性优异的人工组织材料与器件,研究纳米材料、表面结构与功能分子组装等在组织修复与替代等方面应用的机理和新原理;研究心脑血管和癌症等重大疾病早期诊断、有效干预和康复治疗的纳米材料及其应用技术;研究针对重大疾病与常见病的药物新剂型,改善药物溶解性和成药性,提高生物利用度与疗效或使药物具有缓控释特性。
  3、纳米加工技术与器件
  重点研究面向电子信息等领域的高精度、可重复的纳米加工关键技术及材料;研究基于功能材料的纳米结构加工组装技术,探索在纳米电子和纳米光电子器件以及高灵敏度传感器上的应用;研究基于新原理、新结构的纳米器件和关键科学问题。
  4、纳米结构表征新技术
  研究高效、高分辨率、高可靠性的纳米结构表征系统的新原理和新方法;研究和完善纳米结构分析评价方法和体系。
  研究期限:2012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基础,具备实施项目研究必备条件及匹配资金;多家单位联合申请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明确各自工作和职责,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同。
  2、"纳米技术开发与应用"专题项目申报需以企业为主体申报,具有产业化实施条件,鼓励产学研合作。
  3、所有附件要求上传到网上。
  三、申请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凡符合课题制要求、有意承担研究任务的在上海注册的法人、自然人均可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注意:在可行性方案的"趋势判断和需求分析"中要求增加"纳米尺度效应机理说明"的内容]
  2、课题责任人年龄不限,鼓励通过课题培养优秀的中青年学术骨干。课题责任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数不得超过三项。
  3、已申报今年市科委其它类别项目者应主动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4、每一课题的申请人可以提出不超过2名的建议回避自己课题评审的同行专家名单(名单需随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并提交)。
  5、本专项课题申请起始时间为2009年9月11日,截止日期为2009年10月13日。课题申报时需提交书面可行性方案(同时提供查新关键词,有关证明、背景材料和参考文献的复印件,在可行性方案封面右上角请注明相应类别)一式4份,并通过"上海科技网站"提交可行性方案和所有表格,书面可行性方案集中受理时间为2009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每个工作日9:30--17:00。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和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式。
  6、网上填报备注:
  1)登陆"上海科技"网(www.stcsm.gov.cn),进入网上办事专栏;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我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四、联系方式
课题资料送达地址:上海市嘉川路245号3号楼3楼(邮编200237)  
上海市纳米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中心
  联系人:刘彦伯、李小丽
  联系电话:64101616  传真:54290007 E-mail:liuyanbo@snpc.org.cn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00九年九月十一日
(:申请者将申报材料于1012日之前报学校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上报市科委纳米中心,联系人沈金林联系电话 56338149)

上一条:关于申报2010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0年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