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落实"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持续增强上海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旨在通过资助具有重要科学意义的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研究项目,发现优秀科技人才,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动本市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原始创新工作。
根据市财政预算制的要求,为了做好2010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优先支持以需求为导向的能源、资源环境、生命科学、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及交叉科学的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充分的理论依据,拟解决的科学问题明确,研究的重点突出,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考核目标具体明晰,经费预算合理客观。
2、申请人条件:
(1)应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现状与动态,具备相关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的在岗科研人员;
(2)原则上具有正高职称的科研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申请数学、天文等理论研究的除外);
(3)已作为项目责任人主持国家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资助项目且尚未结题的科研人员以及在站博士后,本年度不能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
3、申报本基金项目,项目负责人每年投入本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不能低于3个月,每个项目只能由一个单位承担,项目责任人只能有一位。
三、资助期限、强度
基金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网上填报备注:
2)点击《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受理并进入申报页面:
- 【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依托单位"、"登录密码");
- 【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依托单位、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不我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各单位应认真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在申请截止日期前将在线打印的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一式4份和加盖公章的《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一式2份,统一报送至上海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中心。本基金不接受个人申请。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印刷和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3、本基金项目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09年9月21日至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4、受理部门:上海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南昌路47号,科学会堂1111室
联系电话:63875151-665 23112530
联系人:何晓君 蒯本君
特此通知。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九年八月三十一日
(注:本基金为限额申报,由各学院认真组织统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