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鼓励和推进上海的科技力量参与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增强本市科技对内服务和合作能力,进一步服务全国,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现征集2010年度本市国内科技交流活动及合作能力建设项目。
一、 项目方向:
1. 科技交流活动:包括由上海市科委主办或组团参展、参会的国内会议、展览和活动;由上海市科委组织开展的与外省市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等。
2. 对口支援地区和中西部及东北科技人才培训: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现状,从实际需求出发,开展科技管理、适用专业技术的培训,提高科技管理和技术水平。可以采取来沪培训或到当地培训等方式。
3. 国内科技合作基地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4. 其他能够增强本市科技对内服务和合作能力的项目。
5. 在对口支援地区开展的有助于提升当地民众素质、提高当地科学观念和技术水平的科普宣传活动。
二、 申报说明:
1.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规定的项目方向,重点考虑上海市国内科技合作与对口支援重点区域开展的项目。
2. 申报项目能够增强本市科技对内服务和合作能力,宣传上海科技,服务科技企业、院所,有利于上海科技融入全国,实现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对于已形成长效机制并能够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将给予优先支持(需提供相关案例和数据资料)。
3. 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规模和层次,优先考虑国家部委支持、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直接参与的项目。方案完整详实,重点突出对当地科技能力建设水平的提升作用。
4. 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注册在沪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介服务机构、会展公司、培训机构和各类科技企业,具有良好的诚信、工作基础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
(1)承担科技交流活动的单位必须具备举办相关活动的实力和资质,近2年曾有过承接政府大型异地活动的经验(需提供相关活动背景材料),拥有专业从事组织、运作工作的团队,团队负责人具有相应能力和承担类似项目的经历。
(2)承担培训的单位必须具有开展培训的场地、师资、详细的教学计划及安排学员食宿和必要的交通等条件。
三、 申报受理:
登录"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在网上填报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和其他所有表格,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备注:进入"网上办事"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请选择"重点";"是否定向"选择"是";"申报市科委计划类型"请选择"国内国际合作计划-国内合作计划-国内科技交流活动及合作能力建设-相应类别",从中选择要申报的具体类别进行申报。)
四、 送报材料:
1. 网上提交《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等表格顺利提交。
2.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等表格书面打印材料一式4份。
3. 书面材料用A4纸(电脑水印)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作为封面,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 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自2010年11月5日起至2010年11月30日。请各申请单位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上申报,并在2010年11月30日前向上海市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中心递交书面资料。
六、 联系方式:
上海市国内科技合作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中山西路1525号技贸大厦802室
邮编:200235
联系人:程彦,胡伟家
E-mail:chengyan@stcsm.gov.cn,hwj@stcsm.gov.cn
咨询电话:24197802,34241848
传真:64386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