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横向科研项目税款返回金额核实的第二次通知

创建时间:  2014/08/28  徐婷婷   浏览次数:   返回

各位老师:
经过一个暑假,还有三分之二的老师未对横向科研项目税款返回金额作核实,请各位负责人查看附件。为确保这批通过免税备案的项目能够完整获取税款返回,请各负责人对退税事宜进行核实,以免该返回的税款过期不能处理。
内容如下:
  一、核实的对象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先查看附件,附件中有的务必进行核实。
二、核实的金额
"进卡税金总金额"和"待进卡税金总金额"两项。"进卡税金总金额"为2012-2013年已返回该经费卡的税款金额。"待进卡税金总金额"为财务处已收到该项目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等待到税务局申请返回的税款。
  三、核实的重点
  1、请项目负责人核实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项目,是否在税务局成功办理了免税备案手续?
2、如果在"备案项目表"中查询到项目,而项目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税金在"税款返回表"中查询不到,说明该项目已开的普通发票没有复印,没有申请办理税款返回。
四、情况处理
    1、如发现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项目未申请办理免税备案的,请联系科技处张玮老师(电话:66135589)。复印该项目的合同等资料办理免税备案。 
  2、如发现免税项目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款没有返回的,请联系财务处万毅老师(电话:56331890),复印该项目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截至日期
免税项目税金返回办理日期截至日期为9月30 日。根据闸北税务局相关规定,免税项目已缴纳税金返回只能办理一次。故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实信息,有遗漏问题的请在此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避免免税项目税款因过期而不能返回。
六、查询核实地址
请登录学校人事系统,进入"免税项目确认"栏目。需要分别查询"备案项目表"和"税款返回表"两份表格,确定准确无误后点击左下方"确认"。如有疑问也可以电话联系财务处杨密娣老师(电话:66134273)。
 
 
科技处 财务处
201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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