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创建时间:  2016/10/27  杨潇   浏览次数:   返回

文科相关院、系:
       2016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相关学院积极组织老师做好申报工作。2016年申报工作请注意如下事项:
       1、"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2、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3、"晨光计划"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为了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等。
       4、"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5、我校此次申报截止日期为11月14日,届时请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书一式7份,电子版一份,送交至各学院、系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统一送交文科处(行政楼413室)。联系人:刘义敏,邮箱:wkc@department.shu.edu.cn,联系电话:66136213
文科处
2016年10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启动我校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6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浦东专题(第三批)招标的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