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校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6/11/01  杨潇   浏览次数:   返回

各文科院、系: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效率,现启动这两类年度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请各文科院系认真总结2016年度组织申报的经验,围绕"十三五"发展目标,结合国家重大需求,凝聚学科优势,结合教师队伍特点,统一部署、精心策划,拟定本单位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和申报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资助经费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除此之外,国家社科基金还设有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教育学单列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外译项目等;
教育部项目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自筹经费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以及各类专项任务项目等。
请注意,以上各类项目均不能同年度申报。
       2.凡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
       3.凡有在研教育部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已经连续两年申报教育部项目且未获资助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报教育部项目。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青年项目要求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教育部青年项目要求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
二、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分类选择申报:
       1.有良好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的,国家社科基金已结项的,省部级科项目已结项或在研 的,2015年和2016年连续两年申报教育部社科项目未获立项的,可以考虑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多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的,可以考虑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
       3.近几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立项比重加大、资助力度大,新进博士或师资博士后虽未主持过省部级项目,但只要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均鼓励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三、希望各学院认真爬梳,以下四类教师请积极动员、调动申报主动性:
       1.无在研国家项目或教育部项目的高峰高原学科成员;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研国家项目或教育部项目的老师;
       3.具有博士学位且无在研国家项目或教育部项目的老师;
       4.无在研国家项目或教育部项目的校级、院级研究中心的负责人。
四、申报动员及预审工作安排
       请各学院科研副院长参考以下时间节点,制定本部门"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项目学院申报推进计划",建议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各学院于11月15日前召开申报动员和指导会,要求本学院具有申报资格的教师参会。邀请评审本学院、学科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介绍申报经验。届时文科处派人参加,并参与现场申报辅导;
       2.请各学院统计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项目的申报意向(包括:项目名称、负责人、项目类别等),于11月25日之前反馈到文科处;
       3.各学院老师参照2016年度的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学院于12月10日前收齐申报书初稿,将电子版发送文科处。同时请各学院依据自身学科特点,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初稿进行指导完善(尽量覆盖每位参与申报的老师),评审专家意见需及时反馈给个人。专家名单及评审意见同时发送文科处邮箱:wkc@department.shu.edu.cn。学院召开预审会议时,文科处将派人参加。
       4.为调动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积极性,文科处拟于12月中旬召开青年学者申报专场,请资深专家给予指导完善。
五、正式申报工作安排
       1 201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项目的申报通知出来后,文科处将第一时间通知各学院,并明确统一报送的要求和时间节点。
       2 2017年度的申报公告正式发布后,请各学院将参与预审并修改后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文科处,具体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节点将参照正式申报公告发布的时间另行通知。
       3 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可联系各学院负责人,也可直接与文科处联系:联系人:刘义敏;联系电话:66136213;电子邮箱:wkc@department.shu.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6年11月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16年上半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16年度上海市”晨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