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我校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7/10/17  杨潇   浏览次数:   返回

 
各文科院、系:
为了进一步提升我校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效率,现启动这两类年度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请各文科院系认真总结2017年度组织申报的经验,围绕"十三五"发展目标,结合国家重大需求,凝聚学科优势,结合教师队伍特点,统一部署、精心策划,拟定本单位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申报计划,落实相关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和申报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分为重点项目(资助经费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资助经费20万元),除此之外,国家社科基金还设有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教育学单列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等;
教育部项目分为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自筹经费项目(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以及各类专项任务项目等。
请注意,以上各类项目均不能同年度申报。
2.凡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项目。
3.凡有在研教育部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已经连续两年申报教育部项目且未获资助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得申报教育部项目。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青年项目要求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能超过35周岁;教育部青年项目要求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40周岁。
二、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分类选择申报:
1.有良好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的,国家社科基金已结项的,省部级科项目已结项或在研的,2016年和2017年连续两年申报教育部社科项目未获立项的,可以考虑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未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的,多次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未获立项的,可以考虑申报教育部一般项目;
3.近几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立项比重加大、资助力度大,新进博士或师资博士后虽未主持过省部级项目,但只要有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均鼓励积极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三、请各学院特别关注以下四类教师,充分调动老师们的申报积极性:
1.无在研国家项目或教育部项目的高峰高原学科成员;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研国家项目或教育部项目的老师;
3.具有博士学位且无在研国家项目或教育部项目的老师;
4.无在研国家项目或教育部项目的校级、院级研究中心的负责人。
四、申报动员及预审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于11月10日前召开申报动员和指导会,要求本学院具有申报资格的教师参会。邀请本学院、学科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老师介绍申报经验。请各学院老师目前参照2017年度的项目申请书和活页填写内容(待全国哲社办发布2018年度的正式申报通知后,再誊入2018年度的项目申请书)。
2.请各学院统计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及教育部项目的申报意向(包括:项目名称、负责人、项目类别等),于11月27日之前反馈到文科处;
3.请各学院于12月15日前收齐申报书初稿,并依据自身学科特点,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初稿进行指导完善(尽量覆盖每位参与申报的老师),评审专家意见需及时反馈给个人。请各学院及时将专家名单及专家评审意见发送文科处邮箱:wkc@department.shu.edu.cn,以便留存。
4.为调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积极性,文科处拟于12月中旬召开申报指导会,届时将邀请资深专家给予指导完善。届时欢迎各位老师参加!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7年10月1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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