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通知

创建时间:  2017/10/17  杨潇   浏览次数:   返回

各文科院、系:
2017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开始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三、"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
四、学校应该在校内进行"事前公告,事后公示",以公开遴选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择优选拔,集中报送。
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六、申请书请从文科处网站下载。届时请打印提交正式版申请书一式6份,于2017年10月25日前将申请书送交文科处(行政楼413室),电子文件发送至:liuyimin06020041@163.com 。联系人:刘义敏;电话:66136213.
文科处
2017-10-09
 
 

 

上一条:关于启动我校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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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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