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上海大学2021年教学型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即日启动,请各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申报。
一、聘任范围、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学术水平、聘任程序等按照《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细则》(上大内〔2020〕92号)、《上海大学教学型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实施办法》(上大内〔2021〕44号)和《上海大学关于晋升教授、副教授教师的本科教学水平评价办法》(上大内〔2021〕26号)等文件执行。
二、申报材料
(一)综合材料(一套)
1、《上海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目录》(附件1)1份(贴在材料袋上);
2、《上海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2);
3、个人佐证材料(1套)
(1)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学院(部门)出具的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及上年绩效工作量证明(原件)
(3)现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5)本科教学水平评价通过证明(原件)
(6)任现职以来教研项目、获奖情况一览表(原件)(附件3)
(7)任现职以来教改、课程、教材建设项目及教学类获奖情况一览表(原件)(附件4)
(8)上海大学晋升聘任教学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院系审核评价表(原件)(附件5)
4、任现职以来论文、著作、获奖及教研成果
(1)《学术水平与教研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附件6)
(2)检索报告
(3)代表性论文、著作、获奖和教研成果等
(二)教研能力评议专家鉴定材料(申报教授一式五套,申报副教授一式三套)
1、《学术水平与教研能力评议成果登记表》(简称:登记表)(每套材料上各贴一份)
2、《教研能力评议表》(附件7),填妥申报人员应当填写的部分;
3、教研能力专家鉴定材料,和登记表上一致。
(三)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学院(学部)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推荐表》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送审材料一览表》。
三、工作安排
1、3月29日——4月15日,申请人提交材料,学院(学部)公示,正高级职务教师投票,学院(学部)初步推荐。
2、4月中旬-6月中旬,评议材料送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学术能力评议。
3、6月下旬-9月中旬,学科评议组开展学术评议,学院(学部)正式推荐。
4、9月下旬,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发文,签订聘任合同。
四、收费标准
学术教研能力评议费,每套材料600元。
五、其他说明
参见《关于开展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聘任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21]24号)。
联系人:向群、李海玲
联系电话:66132026、66137031
电子邮箱:qun@shu.edu.cn
材料受理:校本部A楼207室
特此通知
上海大学组织人事部(人事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