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特聘岗位工作协议签订流程

创建时间:  2014/04/17     浏览次数:   返回

1、人才规划科将电子版特聘岗位工作协议(空白模板)发给您,需要您填写"第二条 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尽量具体、明确、可考核);
2、您将填写完毕的岗位协议书发送至学院相关领导(请学院就学术、学科建设等专业方面把关、审核);
3、学院/本人将学院审核过的岗位协议书发送至人才规划科,等待学校审核;
4、人才规划科将学校审核过的最终版的岗位协议书发送至本人;
5、打印后,本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合同侧面加盖学院骑缝章(一式五份);
6、纸质版岗位协议书反馈至人事处;学校签字盖章后反馈至本人及学院,协议书正式生效。

上一条:上海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

下一条:上海大学各类高层次人才岗位协议管理办法(试行)

受理机构
  • 受理部门:党政办
  • 部门负责人:秦凯丰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7楼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邮政编码:200444
  • 咨询电话:021-66132222
  • 传真号码:021-66134021
  • 电子邮箱:dzb@oa.shu.edu.cn
监督投诉
  • 受理部门:监察处
  • 部门负责人:滕云
  • 受理地点:上大路99号行政楼606室
  • 受理时间:9:00-11:3013:30-17:00
  • 咨询电话:021-66132857
  • 传真号码:021-66132451
  • 电子邮箱:sdjwjc@mail.shu.edu.cn